經濟法主體的資格
1.概念:經濟法主體,是指在經濟法律關系中享有一定權利、承擔一定義務的當事人或參加者。享受經濟權利的一方稱為權利主體,承擔經濟義務的一方稱為義務主體。
【示例】在地稅局對甲企業征收營業稅這個財稅關系中,主體就是地稅局和甲企業。其中地稅局有征稅的權利,是權利主體;甲企業有納稅的義務,是義務主體。
2.取得方式:法定取得和授權取得。
【示例】接上例,甲企業提供應稅勞務或轉讓無形資產、不動產就自然取得了營業稅納稅人的主體資格。地稅局有征收營業稅的主體資格,這是法定產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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