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綜合題
1.(1)C【解析】《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7條規定,凈資本的計算公式為:凈資本一凈資產一資產調整值+負債調整值一客戶未足額追加的保證金一/+其他調整項。將題干中的數據代入該公式可得:該期貨公司的凈資本=8700—230+380—1800=7050(萬元)。
(2)ACD【解析】根據《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18條規定,期貨公司應當持續符合以下風險監管指標標準: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1500萬元;凈資本不得低于客戶權益總額的6%;凈資本按營業部數量平均折算額(凈資本/營業部家數)不得低于人民幣300萬元;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不得低于40%;等等。該辦法第20條和第21條分別規定,從事交易結算業務的期貨公司,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4500萬元;從事全面結算業務的期貨公司,凈資本不得低于人民幣9000萬元。因此,選項A、C、D正確。該期貨公司凈資本按營業部數量平均折算額高于300萬元,符合風險監管指標標準,因此選項B錯誤。
(3)B【解析】根據《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24條第1款規定,期貨公司應當于月度終了后的7個工作目內向公司住所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報送月度風險監管報表,在年度終了后的3個月內報送經具備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風險監管報表。
(4)ABCD【解析】根據《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第26條規定,期貨公司法定代表人、經營管理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結算負責人、制表人應當在風險監管報表上簽字確認,并應當保證其真實、準確、完整。
2.A【解析】根據《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第59條的規定,申請人或者擬任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任職資格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并依法予以警告。本題中,劉暢屬于提供虛假材料,據上述規定,選項A說法正確。
3.A【解析】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甲的行為構成受賄罪。
4.BCD【解析】根據《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7條的規定,參加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①年滿18周歲;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③俱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④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本題中,甲符合規定條件,可以參加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而選項 B,C、D中乙、丙和丁不能參加考試,因為乙在發病期間不屬于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丙年齡不符合規定,丁學歷不符合規定。
5.D【解析】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甲的行為構成公司企業人員受賄罪。
6.AC【解析】根據《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10條的規定;獲得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從業資格的人員在最近3年內不能因違法違規行為被撤銷證券、期貨從業資格,否則不予辦理從業資格申請。據此,本題中乙期貨公司不能為小李辦理從業資格申請,如果聘用小李,由于其不具備期貨從業資格,因此不得讓其開展期貨業務。
7.(1)B【解析】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甲的行為構成貪污,罪。
(2)AB【解析】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甲指示乙進行期貨交易并收取乙的“信息費”的行為構成泄露內幕信息罪和受賄罪。
(3)B【解析】根據《刑法》第182條的規定,甲與妻子合謀買賣期貨的行為構成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罪。
(4)ACD【解析】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若甲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則其行為構成泄露內幕信息罪、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罪和職務侵占罪。
(5)BC【解析】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乙的行為構成行賄罪和泄露內幕信息罪。
8.BC【解析】根據《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7條的規定,參加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①年滿18周歲;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辦;③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④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本題中選項所表述小伍的個人條件中,選項B和選項C中的學歷條件和年齡條件不符合上述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