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是非題(共20道,每道0.5分,共10分)
1.交割倉庫由期貨交易所指定,期貨交易所可以限制實物交害憾量。( )
2.客戶在期貨交易中違約的,期貨公司應當先以風險準備金和自有資金代為承擔違約責任;風險準備金和自有資金不足的,期貨公司應以該客戶的保證金承擔違約責任。( )
3.期貨公司以及其他專門從事期貨經營的機構應當加入期貨業協會,并繳納會員費。( )
4.在我國,期貨業協會可以對違反協會章程和自律性規則的會員,按照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
5.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不可以接受社會捐贈。( )
6.公司制期貨交易所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國證監會任免。( )
7.根據《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的規定,會員制期貨交易所和公司制期貨交易所都設總經理一職。( )
8.期貨公司營業部終止的,應當先行妥善處理該營業部客戶的保證金和其他資產,結清期貨業務并終止經營活動。( )
9.期貨公司因遭遇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申請停業的,應當妥善處理客戶的保證金和其他資產,清退或轉移客戶。( )
10.停業期限屆滿后,期貨公司仍未能恢復營業或者仍不符合持續性經營規則的,期貨交易所可以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的規定注銷其期貨業務許可證。( )
11.申請期貨公司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獨立董事、經理層人員的任職資格,應當提交2名推薦人的書面推薦意見,其中,推薦人應當是任職1年以上的期貨公司現任董事長、監事會主席或者經理層人員。( )
12.推薦人每年最多只能推薦2人申請期貨公司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獨立董事或者經理層人員的任職資格。( )
13.申請期貨公司營業部負責人的任職資格,應當由本人向期貨公司住所地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出申請。( )
14.自取得任職資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期貨公司擬任董事、監事、財務負責人、營業部負責人未在期貨公司任職,其任職資格自動失效,但有正當理由并經中國證監會相關派出機構認可的除外。( )
15.機構不得任用無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期貨業務,不得在辦理從業資格申請過程中弄虛作假。( )
16.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提出辭職的,應當向期貨公司董事會提出申請,并報告中國期貨業協會和期貨交易所。( )
17.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交易結算業務資格,控股股東不適用凈資本或者類似指標的,凈資產應當不低于人民幣5億元。( )
18.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可以要求期貨公司對資產減值準備計提的充足性和合理性進行專項說明;有證據表明期貨公司未能充分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應當要求期貨公司相應核減凈資本金額。( )
19.證券公司可以利用證券資金賬戶為客戶存取、劃轉期貨保證金。( )
20.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的機構的從業人員可以代理客戶從事期貨交易,也可以收付、存取或者劃轉期貨保證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