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對內幕交易行為的監管。內幕交易又被稱為“知內情者交易”,是指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主要股東、證券市場內部人員或市場管理人員,以獲取利益或減少經濟損失為目的,利用地位、職務等便利,獲取發行人未公開的、可以影響證券價格的重要信息,進行有價證券交易,或泄露該信息的行為。
(1)內幕交易的行為主體。《證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價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由于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于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國參.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例題4·單項選擇題】
下列各項不屬于證券行業內幕交易行為主體的是( )。
A.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B.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C.證券投資方面的專家、學者
D.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答案】C
(2)內幕信息的界定。《證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該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內幕信息。(3)內幕交易的行為方式。內幕交易的行為方式主要表現為:行為主體知悉公司內幕信息,并且從事有價證券的交易或其他有償轉讓行為,或者泄露內幕信息或建議他人買賣證券等。
(4)對內幕交易的監管。(5)內幕交易的法律責任。
要點二十七
(三)對上市公司的監管
1.信息披露制度的意義
(1)有利于約束證券發行人的行為,促使其改善經營管理。
(2)有利于證券市場發型價格與交易價格的合理形成。
(3)有利于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4)有利于進行證券監督,提高證券市場效率。
要點二十八
2.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則
(1)真實原則。真實原則是指公開的信息必須具有客觀性、一致性和規范性,不得作虛假陳述。
(2)準確原則。準確原則是指公司公開的信息必須佳確無誤,不得以模糊不清的語言使公眾對其公布的信息產生誤解,不得有誤導性陳述。準確性原則不是強調已公開信息與信息所反映的客觀事實之間的一致性,而是強調信息發布者與信息接受者之間對同一信息以及各個信息接受者之間對同一信息在理解上的一致性。
(3)完整原則。信息披露的完整性,有質與量兩方面的規定性:首先,應充分公開的信息,在性質上必須是重大信息;其次,應充分公開的信息,在數量上必須達到一定的標準,使投資者在通常情況下能夠據此作出適當的投資判斷。
(4)及時原則。及時原則是指公司必須在合理的時間內盡可能迅速地公開其應公開的信息,不得延遲。
【例題5·不定項選擇題】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原則是( )。
A.真實原則
B.一致性
C.準確原則
D.及時原則
【答案】ACD
3.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框架
要點二十九
中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已形成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自律性規則在內的四個層次。
【解釋】第一層次為基本法律,主要是《證券法》。
【解釋】第二層次為行政法規,主要包括《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股份有限公司境內上市外 資股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能特別規定》、《可轉換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等。
【解釋】第三層次為部門規章,主要是指中國證監會制定的適用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規范。
【解釋】第四層次為自律性規則,即證券交易所的 《股票上市規則》。
要點三十
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內容
(1)招商說明書與上市公告書。公開發行股票并 上市的發行人編制招股說明二馬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規定。
(2)定期報告。上市公司應當披露的定期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
上市公司應當自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披露年度報告,應當自每一會計年度的上半年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披露半年度報告,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第3個月、第9個月結束后的1個月內編制完成季度報告并披露。第一季度報告的披露時間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
(3)臨時報告。
【解釋】當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凌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真題推薦:2001-2013年證券考試真題匯總
最新推薦:2014證券考試指南|考試時間|報名時間|教材|科目
課程輔導:為方便廣大學員充分備考,233網校“2014年證券從業HD高清課件”開始招生,輔導課程:證券VIP班,套餐班,精講班,沖刺班,習題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