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講解二十二、消費稅的減免、退補
(一)消費稅的減免
1.納稅人出口應稅消費品,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免征消費稅。出口應稅消費品的免稅辦法,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
2.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二)消費稅的退稅
1.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如因質量等原因由購買者退回時,經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可退還已繳納的消費稅稅款。
2.納稅人出口按規定可以免稅的應稅消費品,在貨物出口后,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退稅手續。
出口應稅消費品退(免)消費稅有以下三種情況:出口免稅并退稅、出口免稅但不退稅、出口不免稅也不退稅。
外貿企業從生產企業購進貨物直接出口或受其他外貿企業委托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的消費稅稅款,分以下情況計算:
(1)屬于從價定率計征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
應退稅款=出口貨物的工廠銷售額×稅率
(2)屬于從量定額計征消費稅的應稅消費品:
應退稅款=出口數量×單位稅額
(三)消費稅的補稅——與出口退稅制度相聯系
1.出口的應稅消費品辦理退稅后,發生退關,或者國外退貨進口時予以免稅的,報關出口者必須及時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補繳已退的消費稅稅款。
【考題·判斷題】出口的應稅消費品辦理退稅后,發生退關的,報關出口者必須及時向其機構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補繳已退的消費稅。( )(2010年)
「正確答案」√
2.納稅人直接出口的應稅消費品辦理免稅后,發生退關或者國外退貨,進口時已予以免稅的,經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暫不辦理補稅,待其轉為國內銷售時,再申報補繳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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