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會計職稱考試《中級經濟法》——第三章 其他主體法律制度【同步訓練】
知識點講解一、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概述
(一)個人獨資企業的概念和特征
1.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
2.個人獨資企業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設立個人獨資企業的只能是一個自然人,國家機關、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企業、事業單位等都不能作為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人。
?。?)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個人獨資企業的內部機構設置簡單,經營管理方式靈活。
(4)個人獨資企業是非法人企業。個人獨資企業雖不具有法人資格,但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
【相關考點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可以是一個自然人股東也可以是一個法人股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獨立的企業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和民事責任能力,是有限責任公司中的特殊類型。
【相關考點2】分公司沒有獨立的公司名稱、章程,沒有獨立的財產,不具有法人資格,但可領取營業執照,進行經營活動,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二)個人獨資企業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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