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準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分為一、二、三、四級資質和暫定資質。其中一級資質由建設部審批,二級及以下資質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一)行政許可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九條;
2、《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48號)第八條、第九條。
(二)行政許可條件
根據《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77號),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級資質申報條件為:
1、注冊資本不低于5000萬元;
2、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積累計竣工30萬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計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4、連續5年建筑工程質量合格率達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與此相當的房地產開發投資額;
6、有職稱的建筑、結構、財務、房地產及有關經濟類的專業管理人員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管理人員不少于20人,持有資格證書的專職會計人員不少于4人:
7、工程技術、財務、統計等業務負責人具有相應專業中級以上職稱;
8、具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商品住宅銷售中實行了《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
9、未發生過重大工程質量事故。
(三)申請材料目錄
申報一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材料如下:
1、房地產開發企業一級資質申報表(一式三份,封面加蓋單位公章);
2、房地產發企業原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如已被原發證機關收回,也須提交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4、企業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5、企業驗資報告和上年度財務報表(原件或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法人代表、總經理的任職文件復印件,企業經濟技術、財務等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職稱證件復印件,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證件復印件,都需加蓋單位公章;
7、近三年房地產開發項目投資計劃批準文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8、近三年房地產開發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或備案的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并加蓋原件收存單位公章);
9、近三年房地產開發統計年報基層表(加蓋統計主管部門公章和單位公章);
10、《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加蓋單位公章),及執行情況報告。
(四)行政許可程序
一級資質審批程序為:
1、申請人先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提交有關材料;
2、省、自治區、直轄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核驗原件,提出初審意見,并將初審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上報建設部;
3、建設部進行審核,作出行政許可決定;準予許可的,于法定時間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資質證書。
(五)行政許可辦理期限
初審期限為二十個工作日。
建設部自收到初審意見和材料之日起,在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因故經分管部長批準,可延長十個工作日。
(六)行政許可數量
無限制。
(七)行政許可辦理機構
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業司
(八)行政許可辦理地址、聯系電話
辦理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建設部主樓530房間
聯系電話:010—68393066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