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違約責任的基本原理
1.違約責任也稱為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因違反合同義務所承擔的責任。
2.違約責任具有以下特點:
(1)違約責任以合同的有效存在為前提。
(2)違約責任是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所產生的責任。如果當事人違反的不是合同義務,而是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則應負其他責任。
(3)違約責任具有相對性。即違約責任只能在特定的當事人之間即合同關系的當事人之間發生。
3.只要合同當事人有違約行為存在,無論導致違約的原因是什么,除了法定或者約定的免責事由以外,均不得主張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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