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采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在收購期限內,可以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
132、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兼任監事。( )
133、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在出資時可以用貨幣、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出資,但不能用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 )
134、
發行人應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披露關聯方、關聯關系和關聯交易。( )
135、
股票定價前的路演推介,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的主承銷商為了合理地確定股票價格而與專業機構投資者進行的直接溝通。( )
136、
超額配售選擇權這種發行方式只可用于首次公開發行。( )
137、
上海證券交易所的配股及上市業務操作流程中,T日指網上申購日、原股東網上配售繳款日。( )
138、
相對1號準則,創業板招股說明書的概覽應增加要求發行人應列示核心競爭優勢的具體表現。( )
139、
與現行的信貸資產證券化的信托模式相比,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的基礎資產未能做到完全的風險隔離,當原始權益人進入破產程序或者因被兼并或被收購而喪失獨立的法律實體地位時,收益計劃資產收益的分配可能會受到影響。( )
140、
發審委會議首先對某股票發行申請是否需要暫緩表決進行投票,同意票數達N3票的,可以對該股票發行申請暫緩表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