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投標擔保
投標擔保方式一般可以有兩種方式:
(1)投標保證金。
(2)銀行或擔保公司開具的投標保函。
四、開標、評標和定標
(一)開標
1.開標的時間和地點
我國《招標投標法》規定,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
2.出席開標會議的規定
開標由招標人或者招標代理人主持,邀請所有投標人參加。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未參加開標會議的視為自動棄權。
3.開標程序和唱標的內容
(1)開標會議宣布開始后,應首先請各投標單位代表確認其投標文件的密封完整性。并簽字予以確認。當眾宣讀評標原則、評標辦法。由招標單位依據招標文件的要求,核查投標單位提交的證件和資料,并審查投標文件的完整性、文件的簽署、投標擔保等,但提交合格“撤回通知”和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不予啟封。
(2)唱標順序應按各投標單位報送投標文件時間先后的順序進行。
(3)開標過程應當記錄,并存檔備查。
4.有關無效投標文件的規定
在開標時,投標文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為無效投標文件,不得進入評標:
(1)投標文件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
(2)投標文件中的投標函未加蓋投標人的企業及企業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沒有合法、有效的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3)投標文件的關鍵內容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4)投標人未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金的;
(5)組成聯合體投標,投標文件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
(二)評標
1.評標的原則以及保密性和獨立性
評標是招投標過程中的核心環節。評標活動應遵循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并確保評標委員會在評標過程中的獨立性。
2,評標委員會的組建
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熟悉相關業務的代表,以及有關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5人以上的單數,其中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應當從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提供的專家名冊或者招標代理機構專家庫內的相關專家名單中確定。評標委員會成員名單一般應于開標前確定,而且該名單在中標結果確定前應當保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過程和結果。
(1)評標委員會的組建。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負責組建,負責評標活動,向招標人推薦中標候選人或者根據招標人的授權直接確定中標人。
3.平標的程序
平標可以按兩段三審進行,兩段指初審和詳細評審,三審指符合性評審、技術性評審和商務性評審。
1)投標文件的符合性評審。投標文件的符合性評審包括商務符合性和技術符合性鑒定。投標文件應實質上響應招標文件的所有條款、條件,無顯著的差異或保留。
2)投標文件的技術性評審。投標文件的技術性評審包括:方案可行性評估和關鍵工序評估;勞務、材料、機械設備、質量控制措施評估以及對施工現場周圍環境污染的保護措施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