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是非題(共20道,每道0.5分,共10分)
1.期貨公司應當為每一個客戶單獨開立專門賬戶、設置交易編碼,不得混碼交易。( )
2.期貨交易所向會員、期貨公司向客戶收取的保證金,由期貨交易所和期貨公司自行確定數額,并應當與自有資金存放在同一賬戶。( )
3.期貨交易應當采用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方式。( )
4.期貨公司客戶保證金不足時,期貨公司應當首先將該客戶的合約強行平倉。( )
5.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的啟動資金由基金管理公司從其積累的風險準備金中按照截至2005年12月31日風險準備金賬戶總額的15%繳納形成。( )
6.公司制期貨交易所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免,由股東大會提名,中國證監會通過。( )
7.公司制期貨交易所可以設董事會秘書,董事會秘書由股東大會提名,董事會通過。( )
8.期貨公司變更注冊資本的,變更后注冊資本可以低于所從事的期貨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 )
9.期貨公司變更住所,應當妥善處理客戶的保證金和持倉,擬遷入的住所和擬使用的設施應當符合期貨業務的需要。( )
10.期貨公司申請設立營業部,應當向擬設立營業部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提交設立營業部申請書等申請材料。( )
11.具有期貨等金融或者法律、會計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申請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的,從事除期貨以外的其他金融業務,或者法律、會計業務的年限可以放寬1年。( )
12.期貨公司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獨立董事、經理層人員的任職資格,只能由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 )
13.申請期貨公司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獨立董事的任職資格,應當由本人向中國證監會或者其授權的派出機構提出申請。( )
14.申請期貨公司經理層人員的任職資格,應當由本人或者擬任職期貨公司向中國證監會或者其授權的派出機構提出申請。( )
15.機構的相關期貨業務許可被注銷的,由中國證監會注銷該機構中從事相應期貨業務的期貨從業人員的從業資格。( )
16.首席風險官任期屆滿前,期貨公司董事會有權任意免除其職務。( )
17.期貨公司申請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資格,應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經具有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前2個會計年度財務報告;申請日在下半年的,還應當提供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 )
18.期貨公司應當按照分類和賬齡,采取不同比例對應收項目進行風險調整,分類中同時符合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標準的,應當采用最高的比例進行風險調整。( )
19.證券公司按照委托協議對期貨公司承擔介紹業務受托責任,基于期貨經紀合同的責任由期貨公司直接對客戶承擔。( )
20.期貨投資咨詢機構的從業人員不得代理客戶從事期貨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