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
【解析】本題考核的是稅收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與消滅。憲法、稅收法律法規都是形成稅收法律關系的外在因素,不是決定性因素。權利和義務是稅收法律關系的內容。只有稅收法律事實才是稅收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決定性因素。
2.D
【解析】選項A,融資性售后回租業務中承租方出售資產的行為,不屬于增值稅和營業稅征收范圍,不征收增值稅和營業稅;選項B、C均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
3.A
【解析】汽車輪胎,包括各種汽車、掛車、專用車和其他機動車上的內外胎。不包括農用拖拉機、收割機、手扶拖拉機的專用輪胎。翻新輪胎停止征收消費稅,子午線輪胎免征消費稅。
4.A
【解析】納稅人從事無船承運業務,以其向委托人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的海運費以及報關、港雜、裝卸費用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稅,選項8不正確;對遠洋運輸從事程租、期租業務,按“交通運輸業’’稅目征收營業稅,以實際收取租賃費為計稅依據,選項C不正確;運輸企業從事聯運業務,以實際取得的營業額作為計稅依據,故選項D不正確。
5.D
【解析】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之和。6.D
【解析】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由海關以該貨物向境外銷售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不是到岸價格為基礎;估價方法,首先使用的是相同貨物的成交價格;出口貨物的成交
價格中含有支付給境外的傭金的,如果單獨列明,應當扣除。沒有單獨列明的,是不允
許扣除的,不能按比例扣除。
7.D
【解析】中外合作開采石油、天然氣不征收資源稅。
8.C
【解析】房地產的重新評估的增值,沒有發生房地產權屬的轉移,房產產權、土地使用權
人也未取得收入,所以不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9.D
【解析】耕地占用稅的征稅范圍,是納稅人為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而占用的國家所
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包括在占用之前三年內屬于耕地或農用的土地。
10.B
【解析】應納房產稅=1500X(1~30%)×1.2%÷2+60×12%=13.50(萬元)
11.B
【解析】經濟落后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額不得超
過稅法規定最低稅額的30%。
12.C
【解析】債權人承受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以抵償債務的,免征契稅。拍賣房地產的,
承受方應納契稅稅額=1200×3%=36(萬元);房屋交換中,由支付補價的一方按價差
計算繳納契稅,稅額=500X 3%=15(萬元)。當事人各方應納契稅合計=36+15=51
(萬元)。
13.D
【解析】銷售應稅車輛的行為,不屬于車購稅的應稅行為。
14.C
【解析】其罰款限額是應扣未扣、應收未收稅款50%以上3倍以下。
15.C
【解析】納稅信譽等級被評為c級以下的,不得作為納稅保證人。
16.A
【解析】重復征稅的關鍵是對同一稅源的重復課征,因此選項B、D都錯誤;對不同納稅人的同一稅源進行的重復征稅,屬于經濟性重復征稅,因此,選項c錯誤。
17.C
【解析】選項A、B屬于內部處置資產,選項D由于在納稅人內部流轉,不作收入處理。18.C
【解析】會計利潤=2456+220-1746-100-100-90=640(萬元)捐贈扣除限額=640×12%=76.8(萬元)實際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80萬元,根據限額扣除。
19.C
【解析】月工資應納稅額合計
=[(3000—200())×10%-25]×12=900(元)
12000÷12=1000(元),適用稅率為l0%,速算扣除數25。
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l2000X10%-25=1175(元)
鄭某合計應納個人所得稅=900+1175=2075(元)
20.C
【解析】稅務代理的范圍不包括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發票領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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