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案】A
【解析】信息披露文件應當采用中文文本形式。如果同時采用外文文本的,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保證兩種文本的內容一致。兩種文本發生歧義時,以中文文本為準。
2.【答案】B
【解析】為信息披露義務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出具的專項文件的保薦機構、證券服務機構及其人員,違反《證券法》、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由中國證監會依法采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記入誠信檔案等監管措施;情節嚴重者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中國證監會依法處罰。
3.【答案】B
【解析】招股說明書的有效使用期為6個月,自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申請前招股說明書最后1次簽署之日起計算。
4.【答案】B
【解析】發行人應當在發行前將招股說明書的摘要刊登于至少一種中國證監會所指定的報刊,同時將招股說明書全文刊登于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網站,并將招股說明書全文置備于發行人住所、擬上市證券交易所、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和其他承銷機構的住所,以備公眾查閱。
5.【答案】A
【解析】此題說法正確。
6.【答案】B
【解析】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招股說明書中,發行人應根據重要性原則披露主營業務的具體情況,主要包括:報告期內各期向前5名供應商合計的采購額占當期采購總額的百分比,如向單個供應商的采購比例超過總額的50%或嚴重依賴少數供應商的,應披露其名稱及采購比例;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供應商,應合并計算采購額。
7.【答案】B
【解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發行人應當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以下內容: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最近1年從發行人及其關聯企業領取收入的情況,以及所享受的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計劃等。
8.【答案】B
【解析】有關內部控制的評估與鑒定情況,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應披露公司管理層對內部控制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評估意見以及注冊會計師對公司內部控制的鑒證意見。注冊會計師指出公司內部控制存在缺陷的,應予披露并說明改進措施。
9.【答案】B
【解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招股說明書關于報表應披露內容的相關要求如下:發行人運行3年以上的,應披露最近3年及1期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運行不足3年的,應披露最近3年及1期的利潤表以及設立后各年及最近1期的資產負債表和現金流量表。發行人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應同時披露合并財務報表和母公司財務報表。
10.【答案】A
【解析】發行人披露的盈利預測報告的項目應包括盈利預測表及其說明;盈利預測表的格式應與利潤表一致,其中預測數應分欄列示已審實現數、未審實現數、預測數和合計數;需要編制合并財務報表的發行人,應分別編制母公司盈利預測表和合并盈利預測表;盈利預測說明應包括編制基準、所依據的基本假設及其合理性、與盈利預測數據相關的背景及分析資料等;盈利預測數據包含特定的財政稅收優惠政策或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的,應特別說明。
11.【答案】A
【解析】公開發行證券募集說明書應結合發行人所在的行業、業務經營方面存在的主要優勢及困難,謹慎、客觀地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的未來趨勢進行分析。對報告期內已對公司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有重大影響的因素,應分析該等因素對公司未來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可能產生的影響;如果目前已經存在新的趨勢或變化,可能對公司未來財務狀況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影響的,應分析影響情況。
12.【答案】B
【解析】發行人可對其產品、服務和業務的發展趨勢進行預測,但應采取審慎態度,并披露有關的假設基準等。涉及盈利預測的,應遵循盈利預測的相關規定。
13.【答案】B
【解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人募集資金可以用來擴大現有產品產能、新產品開發生產、固定資產項目、合資經營或合作經營、向其他企業增資或收購其他企業股份、收購資產等其他用途。
14.【答案】A
【解析】募集資金擬用于收購資產的,招股說明書中應披露以下內容:①擬收購資產的內容;②擬收購資產的評估、定價情況;③擬收購資產與發行人主營業務的關系;④若收購的資產為在建工程的,還應披露在建工程的已投資情況、尚需投資的金額、負債情況、建設進度、計劃完成時間等。
15.【答案】A
【解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招股說明書應披露發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16.【答案】B
【解析】發行人已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的,應披露股利分配的上限為按中國會計準則和制度與上市地會計準則確定的未分配利潤數字中較低者。
17.【答案】B
【解析】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應對招股說明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并在招股說明書正文后發表相關聲明。聲明應由法定代表人、保薦代表人、項目協辦人簽名,并南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加蓋公章。
18.【答案】A
【解析】招股說明書摘要應包括的內容之一就是:“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部門對本次發行所作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發行人股票的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任何與之相反的聲明均屬虛假不實陳述。”
19.【答案】A
【解析】關于發行公告的應披露的內容,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應當在刊登招股意向書或者招股說明書摘要的同時刊登發行公告,對發行方案進行詳細說明。
20.【答案】B
【解析】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公告在發行價格和發行市盈率時,每股收益應當按發行前一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凈利潤除以發行后總股本計算。
21.【答案】B
【解析】發行公告是承銷商對公眾投資人作出的相關事實的通知。
22.【答案】B
【解析】上市公告書是發行人在股票上市前必須向公眾公告發行與上市有關事項的信息披露文件。
23.【答案】B
【解析】上市公告書必須加蓋發行人公章。
24.【答案】B
【解析】在股票上市公告書的重要聲明與提示巾,發行人應在上市公告書顯要位置作如下相關重要聲明與提示:①“本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上市公告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②“證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機關對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關事項的意見,均不表明對本公司的任何保證。”③“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書未涉及的有關內容,請投資者查閱刊載于×X網站的本公司招股說明書全文。”此外,發行人還應披露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就上市而作出的相關承諾。
25.【答案】B
【解析】在股票上市公告書中,發行人應披露招股說明書刊登日至上市公告書刊登前已發生的可能對發行人有較大影響的其他重要事項,主要內容包括:主要業務發展目標的進展;所處行業或市場的重大變化;原材料采購價格和產品銷售價格的重大變化;重大關聯交易事項;重大投資;重大資產(或股權)購買、出售及置換;發行人住所的變更;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的變化;重大訴訟、仲裁事項;對外擔保等或有事項;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重大變化;其他應披露的重大事項。
26.【答案】A
【解析】創業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提示應注明主要內容的特殊要求,包括提示如下內容:①本次發行后擬在創業板市場上市,該市場具有較高的投資風險;②創業板公司具有業績不穩定、經營風險高、退市風險大等特點,投資者面臨較大的市場風險。投資者應充分了解創業板市場的投資風險及發行人所披露的風險因素,審慎作出投資決定。
27.【答案】B
【解析】根據創業板招股說明書編制的特殊規定,創業板公司披露的招股說明書應增加的附件主要包括發行人成長性專項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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