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上市公司證券事務代表負責辦理上市公司信息對外公布等相關事宜。( )
132、發行的股份募足后,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應當在15日內主持召開創立大會,創立大會由認股人組成。創立大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1/2以上的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 )
133、在年度報告中披露證券承銷業務的經營情況,證券公司應按承銷期初的匯率將外幣折合成人民幣。( )
134、初步詢價只能有一次,而且不能修改。( )
135、擬發行上市的公司原則上應采取整體改制的方式,即剝離非經營性資產后,企業經營性資產整體進入股份有限公司。企業不應將整體業務的一個環節或一個部分組建為發行上市的公司。( )
136、注冊會計師明知應當出具保留意見和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時,不得以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代替。( )
137、境內證券公司要取得外資股承銷業務資格,其凈資產應不少于1億元人民幣。( )
138、國家開辦的大學可以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 )
139、資產支持證券代表發起機構的負債,資產支持證券投資機構的追索權不僅限于信托財產。( )
140、可轉換公司債券可按面值發行,也可溢價發行,每張面值100元,最小交易單位為1 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