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招股說明書中引用的財務報表在其最近一期截至日后6個月內有效。特別情況下發行人可以申請適當的延長,但至多不超過1個月。( )
142、重置成本法的計算公式是:被評估資產的價值=被評估資產全新市價一折舊或被評估資產價值=被評估資產全新市價×成新率。( )
143、關于核準發行,自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超過6個月未發行的,核準文件失效,須重新經證監會核準后方可發行。( )
144、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有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的職權。( )
145、保薦人應在累計詢價時向詢價對象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 )
146、我國債券發行方式有公開招標、承銷包銷和行政分配式。( )
147、發行公司及其主承銷商須在刊登招股意向書摘要的當日;將招股意向書全文及相關文件在證交所網站上披露,并對其內容負責。( )
148、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必須經過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即公司設立采取“注冊設立”的原則。( )
149、申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由發行人的董事會作出決議。( )
150、發起人、認股人交納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情形外,不得抽回資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