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中國證監會收到申請文件后,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br />142、發行的股份募足后,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應當在15日內主持召開創立大會,創立大會由認股人組成。創立大會應有代表股份總數1/2以上的認股人出席,方可舉行。( )
143、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人才并能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境外并購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審查赦免。( ?。?br />144、整體價值是公司預測時期末的市場價值。 ( ?。?br />
145、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決議2年有效;決議失效后仍決定繼續實施發行新股的,須重新提請股東大會表決。( )
146、配股價格的確定是在一定的價格區間內有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協商確定。( ?。?br />147、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發生應予披露事項的,應向中國證監會說明情況,并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后相應修改招股說明書。( ?。?br />148、預先披露的招股說明書不能含有價格。 ( )
149、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在出資時可以用貨幣、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出資,但不用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 )
150、目前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擬上市公司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