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 建筑工程概算的編制方法:概算定額法;概算指標法;類似工程預算法;設備及安裝工程概算匠編制方法:預算單價法;擴大單價法;設備價值百分比法和綜合噸位指標法等;單位工程概算投資由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組成;
262. 審查設計概算的意義:有利于合理分配投資資金,加強投資計劃管理,有助于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有利于促進概算編制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概算的編制規定和費用標準,從而提高概算的編制質量;有利于促進設計的技術先進性與經濟合理性;有利于核定建設項目的投資規模;為提高項目投資的落實提供可靠的依據;
263. 設計概算的審查內容:審查設計概算的編制依據(合法性;時效性、適用范圍);審查概算編制的深度(編著制說明、編制的完整性、編制范圍);審查工程概算的內容;
264. 審查概算的方法:對比分析法;查詢核實法;聯合會審法;
265. 施工圖預算的作用:是招投標的重要基礎,既是工程量清單的編制依據,也是標底編制的依據;是施工單位在施工前組織材料、機具、設備及勞動力供應的重要參考,是施工企業編制進度計劃、統計完成工程量、進行經濟核算的參考資料,是甲乙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撥付工程款的參考依據,也是施工單位擬定降低成本措施和按照工程量清單計算的結果、編制施工預算的依據;
266. 施工圖預算有單位工程預算、單項工程預算和建設項目總預算;單位工程預算包括建筑工程預算和設備安裝工程預算;
267. 施工圖預算的編制程序:編制前的準備工作;熟悉圖紙和預算定額;劃分工程項目和計算工程量;套單價;工料分析;計算主材費;按費用定額取費;計算工程造價;
268. 施工圖預算的編制可以采用工料單價法和綜合單價法;
269. 審查施工圖預算的意義:有利于控制工程造價,克服和防止預算超預算;有利于加強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節約建設資金;有利于施工承包合同價的合理確定和控制;有利于積累和分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提供了準確數據,進而通過有關指標的比較,找出設計中的薄弱環節;
270. 審查施工圖預算的內容:審查工程量;審查設備、材料的預算價格;審查預算單價的套用;審查有關費用項目及其計取;
271. 審查施工圖預算的方法:全面審查法;用標準預算審查法;分組計算審查法;對比審查法;篩選審查法;重點抽查法;利用手冊審查法;分解對比審查法;
272. 我國法學界一般認為,建設工程招標是約邀請,而投標是要約,中標通知書是承諾;我國合同法也明確規定,招標公告是要約邀請;
273. 招標投標的意義:實行建設項目的招標與投標基本上形成了由市場定價的價格機制,使工程價格更加趨于合理;實行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能夠不斷降低社會平均勞動消耗水平,使工程價格得到有效控制;實行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便于供求雙方更好地相互選擇,使工程價格更加符合價值基礎,進而更好的控制工程造價;實行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有利于規范價格行為,使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得以貫徹;實行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能夠減少交易費用,節省人力、物力、財力,進而使工程造價有所降低;
274. 我國招標投標的法律框架:1991年11月21日,建設部、國家工商總局聯合下發《建筑市場管理規定》明確提出加強發包管理和承包管理,其中發包管理主要是指工程報建制度與招標制度;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起制定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指導施工合同管理;1992年12月30日,建設部頒發了《工程建設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1994年12月6日,建設部、國家體改委再次發出《全面深化建筑市場體制改革的意見》,強調了建筑市場管理環境的治理,文中明確提出大力推行招標投標,強化市場競爭機制;1999年,我國工程招標制度面臨重轉折,首先是1999年3月1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并于同年10月1日起生效實施;其次是1999年8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并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2001年7月5日,國家計委等七部委聯合發布《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辦法暫行規定》,其中有三個突破:關于低于成本價的認定規定;關于中標人的確定條件;關于最低價中標;在這里第一資明確了最低價中標的原則;
275. 我國招標投標法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必須進行招標: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項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項目;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276. 可以不招標的項目: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而不適宜招標的;屬于利用扶貧資金實行以工代賑災需要使用農民工的;施工主要技術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施工企業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該施工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工程要求的;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屬小型工程或者主體加層工程,原中標人仍具備承包能力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77. 建設工程招標的種類: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招標;建設工程勘察招標;建設工程設計招標;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建設工程監理招標;建設工程材料設備招標;
278. 建設工程招標方式:從競爭程度進行分類:公開招標、邀請招標;從招標范圍進行劃分:國際招標和國內招標;
279. 建設項目招標程序:招標活動的準備工作;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的編制與發布;資格審查;編制和發售招標文件;踏堪現場與如開投標預備會;建設項目投標;開標、評標、定標;
280.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批準可以邀請招標:項目技術復雜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幾家潛在投標人可供選擇;受自然地域環境限制的;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或者搶險救災,適宜招標但不宜公開招標的;擬公開招標的費用與項目的價值比,不值得的;法律、法規規定不宜公開招標的;
281. 標段的劃分應當綜合考慮以下因素:招標項目的專業要求;招標項目的管理要求;對工程投資的影響;工程各項工作的銜接;
282. 招標公告和投標邀請書的內容: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招標項目的內容、規模、資金來源;招標項目的實施地點和工期;獲取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審文件的地點和時間;對招標文件或者資格預算文件收取的費用;對投標人的資質等級要求;
283. 公開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的發布:對招標公告發布的監督(國家計劃委員會根據國務院授權,按照相對集中、適度競爭、受眾分布合理的原則,指定發布依法必須招標項目招標公告的報紙、信息網絡等媒介,并對招標公告發布活動進行監督);對招標人的要求(依法必須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必須在指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的發布應當充分公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標公告的發布地點和發布范圍);對指定媒介的要求(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應至少在一家媒介上發布招標公告,指定媒介發布依法必須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不得收取費用,但發布國際招標公告除外);擬發布招標公告文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媒介可以要求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及時予以改正、補充或調整:字跡潦草、模糊、無法辨認的;載明的事項不符合規定的;沒有招標人或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主要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的;在兩家以上媒介發布的同一招標公告內容不一致的;
284. 資格審查可分為資格預審和資格后審;資格預審的目的是排除那些不合格的投標人,進而降低招標人的采購成本,提高招標工作效率。資格預審的程序是:發布資格預審公告;發出資格預審文件;對潛在投標人資格的審查和評定;發出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
285. 資格預審的內容包括基本資格預審,專業資格預審兩部分;資格預審主要審查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是否符合一列條件:具有獨立定立合同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在最近三年內沒有騙取中標和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286. 按照《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的規定,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招標人已經依法成立;初步設計用概算應當履行審批手續的,已經批準;招標范圍、招標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等應當履行的核準手續的,已經核準;有相應資金或資金來源已經落實;有招標所需的設計圖紙及技術資料;
287. 招標文件的內容:投標邀請書;投標須知;合同主要條款;投標文件格式;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的,應提供工程量清單;技術條款;設計圖紙;評標標準和方法;投標輔助材料;
288. 招標文件一般發售給通過資格預審、獲得投標資格的投標人;招標人對已發出的招標文件進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至少15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標文件收受人;
289. 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的主要程序如下:在招標準備階段,招標人首先編制或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和造價咨詢單位編制招標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單;工程量清單編制完成后,作為招標文件的一部分,發給各投標單位;投標報價完成后,投標單位在約定的時間內提交投標文件;評標委員會根據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標準和方法進行評定標;
290. 投標前的準備:投標人及其資格要求;調查研究,收集投標信息和資料;建立投標機構;投標決策;準備相關資料;
291. 投標文件應當包括以下內容:投標函;投標報價;施工組織設計;商務和技術偏差表;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其他投標文件;
292. 施工投標文件的編制應遵循如下規定:做好編制投標文件準備工作;準確合理報價;及時提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人必須使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樣格式擴展;投標文件的份數和簽署;投標文件的遞交;
293. 聯合體投標需遵循以下規定:聯合體各方簽定共同協議后,不得再以自已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項目中投標;聯合體參加資格預審并獲得通過的,其組成的任何變化都必須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標人的同意,或者是聯合體的資質降到資格預審文件中規定的最低標準下,招標人有權拒絕;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聯合體投標的,應當發聯合體各方或者聯合體中牽頭人的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
294. 下列形為均屬于投標人串通投標: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抬高或壓低投標價格;投標人之間相素約定,在招標項目中分別以高、中、低價位報價;投標人之間先進行內部競價,內定中標人,然后再參加投標;投標人之間其他串通投標報價的行為;
295. 下列形為均屬于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投標: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并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人,后者協助投標人撤換投標文件,更改報價;招標人向投標人泄露標底;招標人與投標人商定,投標時壓低或抬高報價,中標后再給投標人或招示人額外補償;招標人預先內定中標人;其他串通投標行為;
296. 按照建設部有關規定,依法必須使進行施工招標的工程,招標人自行辦理招標事宜的,應當具有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有專門的施工招標組織機構;有與工程規模、復雜程度相適應并具有同類工程施工招標經驗、熟悉有關工程施工招標法律法規的工程技術、概預算及工程管理的專業人員;
297. 申請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的單位應當是具備下列條件:是依法設立的中介組織;與行政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沒有行政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開展工程招標代理業務所需設施及辦公條件;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內部管理的規章制度;具備編制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的相應專業力量;具有可以作為評標委員會成員人選的技術、經濟方面的專家庫;
298. 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級別:甲、乙兩級;申請甲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除具備上述第297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近3年內代理中標金額3000萬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個,或者代理招標的工程累計金額在8億元以上;具有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專職人員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的人員不少于2人;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財會人員為本單位專職人員,其中技術經濟負責人具有高級職稱或者相應執業注冊資格并有10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經驗;注冊資金不少于100萬元;申請乙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資格、除具備上述第297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近3年內代理中標金額1000萬元以上的工程不少于10個,或者代理招標的工程累計金額在3億元以上;具有工程建設類執業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專職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的人員不少于2人;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財會人員為本單位專職人員,其中技術經濟負責人具有高級職稱或者相應執業注冊資格并有7年以上從事工程管理經驗;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乙級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只能承擔工程投資額3000萬元以下的工程招標代理業務;
299. 招標代理機構可以承攬業務范圍:擬定招標方案,編制出售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審查投標人資格;編制標底;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組織開標、評標,協助招標人定標;草擬合同;招標人委托的其他事項;
300. 施工投標單位應具備的條件:投標人應具備承招標項目的能力;投標人應當符合招標文件規定的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