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合同解除
施工合同訂立后,當事人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但是,在一定的條件下,合同沒有履行或者完全履行,當事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1.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合同可以解除:
(1)合同的協商解除。
(2)發生不可抗力時合同的解除。
(3)當事人違約時合同的解除。
2.一方主張解除合同的程序
一方主張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按照解決合同爭議程序處理。
3.合同解除后的善后處理
合同解除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仍然有效。承包人應當按照發包人要求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照發包人要求將自有的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變工程價款。
例8.關于解除合同不正確的說法是( )。(2004考題)
A.施工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并報經有關部門同意后,施工合同可以解除
B.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造成工程停、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合同雙方可以解除
合同
C.因工程款支付問題承包人停工達28天,發包方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
同
D.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E.合同解除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同時失效
答案:ACE
(九)施工合同的違約責任 中國注冊造價工程師考試網(www.zaojiashi.com)提供.
1.發包人的違約責任
(1)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的違約責任。
(2)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款(進度款)的違約責任。
(3)發包人不按時支付結算價款的違約責任。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從而給承包人造成直接損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承包人施工違約的違約責任
承包人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或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
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按約定的擔保條款,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方承擔相應責任。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后,雙方仍可繼續履行合同。
(十)爭議的解決
合同當事人在履行施工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合同管理及其他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和解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達成仲裁協議,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節 設備、材料采購及合同價款的確定
一、設備、材料采購的招投標方式
《招標投標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進行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采購,必須進行招標。主要招投標方式有:
(一)公開招標(即國際競爭性招標、國內競爭性招標)
我國政府和世界銀行商定,凡工業項目采購額在100萬美元以上的,均需采用國際競爭性招標。(通過這種招標方式,一般可以使買主以有利的價格采購到需要的設備、材料,可引進國外先進的設備、技術和管理經驗,并且可以保證所有合格的投標人都有參加投標的機會,保證采購工作公開而客觀地進行)。
國內競爭性招標適合于合同金額小,工程地點分散且施工時間拖得很長,勞動密集型生產或國內獲得貨物的價格低于國際市場價格,行政與財務上不適于采用國際競爭性招標等情況。(國內競爭性招標亦要求具有充分的競爭性,程序公開,對所有的投標人一視同仁,并且根據事先公布的評選標準,授予最符合標準且標價最低的投標人)。
(二)邀請招標(即有限國際競爭性招標)
設備、材料采購的邀請招標是由招標單位向具備設備、材料制造或供應能力的單位直接發出投標邀請書,并且受邀參加投標的單位不得少于3家。這種方式也稱為有限國際競爭性招標,是一種不需公開刊登廣告而直接邀請供應商進行國際競爭性投標的采購方法。它適用于合同金額不大,或所需特定貨物的供應商數目有限,或需要盡早地交貨等情況。
采用設備、材料采購邀招標一般是有條件的,主要有:
(1)招標單位對擬采購的設備在世界上(或國內)的制造商的分布情況比較清楚,并且制造廠家有限,又可以滿足競爭態勢的需要。
(2)已經掌握擬采購設備的供應商或制造商及其他代理商的有關情況,對他們的履約能力、資信狀況等已經了解。
(3)建設項目工期較短,不允許拿出更多時間進行設備采購,因而采用邀請招標。
(4)還有一些不宜進行公開采購的事項,如國防工程、保密工程、軍事技術等。
(三)其他方式
(1)設備、材料采購有時也通過詢價方式選定設備、材料供應商。
(2)在設備、材料采購時,有時也采用非競爭性采購方式直接訂購方式。
二、設備、材料采購招投標文件的編制
(一)設備、材料采購招標文件的編制 中國注冊造價工程師考試網(www.zaojiashi.com)提供.
設備招標文件是一種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是設備采購者對所需采購設備的全部要求,也是投標和評標的主要依據,內容應當做到完整、準確,所提供條件應當公平、合理,符合有關規定。招標文件主要由下列部分組成:
(1)招標書,包括招標單位名稱、建設工程名稱及簡介、招標設備簡要內容(設備主要參數、數量、要求交貨期等)、投標截止日期和地點、開標日期和地點;
(2)投標須知,包括對招標文件的說明及對投標者和投標文件的基本要求,評標、定標的基本原則等內容;
(3)招標設備清單和技術要求及圖紙;
(4)主要合同條款應當依據合同法的規定,包括價格及付款方式、交貨條件、質量驗收標準以及違約罰款等內容,條款要詳細、嚴謹,防止事后發生糾紛;
(5)投標書格式、投標設備數量及價目表格式;
(6)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二)設備、材料采購投標文件的編制
根據《建設工程設備招標投標管理試行辦法》規定,投標需要有投標文件。投標文件是評標的主要依據之一,應當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基本內容包括:
(1)投標書;
(2)投標設備數量及價目表;
(3)偏差說明書,即對招標文件某些要求有不同意見的說明;
(4)證明投標單位資格的有關文件;’
(5)投標企業法人代表授權書;
(6)投標保證金(根據需要定);
(7)招標文件要求的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三、設備、材料采購評標
(一)設備、材料采購評標的原則與要求
根據有關規定,設備、材料采購評標、定標應遵循下列原則及要求:
(1)招標單位應當組織評標委員會(或評標小組)負責評標定標工作。評標委員會應當由專家、設備需方、招標單位以及有關部門的代表組成,與投標單位有直接經濟關系(財務隸屬關系或股份關系)的單位人員不得參加評標委員會。
(2)評標前,應當制定評標程序、方法、標準以及評標紀律。評標應當依據招標文件的規定以及投標文件所提供的內容評議并確定中標單位。在評標過程中,應當平等、公正地對待所有投標者,招標單位不得任意修改招標文件的內容或提出其他附加條件作為中標條件,不得以最低報價作為中標的唯一標準。
(3)招標設備標底應當由招標單位會同設備需方及有關單位共同協商確定。設備標底價格應當以招標當年現行價格為基礎,生產周期長的設備應考慮價格變化因素。評標時不僅要看其報價的高低,還要考慮貨物運抵現場過程中可能支付的所有費用,以及設備在評審預定的壽命期內可能投入的運營、維修和管理的費用等。
(4)設備招標的評標工作一般不超過10天,大型項目設備招標的評標工作最多不超過30天。
(5)評標過程中,如有必要可請投標單位對其投標內容作澄清解釋。澄清時不得對投標內容作實質性修改。澄清解釋的內容必要時可做書面紀要,經投標單位授權代表簽字后,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6)評標過程中有關評標情況不得向投標人或與招標工作無關的人員透露。凡招標申請公證的,評標過程應當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進行。
(7)評標定標以后,招標單位應當盡快向中標單位發出中標通知,同時通知其他未中標單位。
(二)設備,材料采購評標的主要方法 中國注冊造價工程師考試網(www.zaojiashi.com)提供.
設備、材料采購評標中可采用綜合評標價法、全壽命費用評標價法、最低投標價法或百分評定法。
1.綜合評標價法
綜合評標價法是指以設備投標價為基礎,將評定各要素按預定的方法換算成相應的價格,在原投標價上增加或扣減該值而形成評標價格。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書為最優。采購機組、車輛等大型設備時,較多采用這種方法。
2.全壽命費用評標價法
采購生產線、成套設備、車輛等運行期內各種后續費用(備件、油料及燃料、維修等)較高的貨物時,可采用以設備全壽命費用為基礎評標價法。評標時應首先確定一個統一的設備評審壽命期,然后再根據各投標書的實際情況,在投標價上加上該年限運行期內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再減去壽命期末設備的殘值。計算各項費用和殘值時,都應按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貼現率折算成凈現值。
3.最低投標價法
采購技術規格簡單的初級商品、原材料、半成品以及其他技術規格簡單的貨物,由于其性能質量相同或容易比較其質量級別;可把價格作為唯一尺度,將合同授予報價最低的投標者。
4.百分評定法
這一方法是按照預先確定的評分標準,分別對各設備投標書的報價和各種服務進行評審打分,得分最高者中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