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本講主要內容:第三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第四節設備、材料采購與合同價款的確定;
第五節國際工程招投標及FIDIC合同條件。
重點難點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類型及選擇;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主要條款;
3、設備、材料采購的招投標方式;
4、設備、材料采購的招投標文件的編制;
5、設備、材料采購評標;
6、設備、材料合同價款的確定;
7、國際工程招投標;
8、FIDIC施工合同條款。
新大綱要求
(一)掌握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主要條款;
(二)熟悉設備、材料采購招投標及合同價的簽訂;
(三)了解國際上有關建設工程招投標和FIDIC合同條件的主要內容。
舊大綱要求
(一)熟悉設備、材料采購招投標及合同價款的確定;
(二)了解國際上建設項目招投標和合同價款的確定。
內容講解
第三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一、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類型及選擇
(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類型
以付款方式進行劃分,合同可分為以下幾種:
1.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是指在合同中確定一個完成項目的總價,承包單位據此完成項目全部內容的合同。
這類合同僅適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確計算、工期較短、技術不太復雜、風險不大的項目。因而采用這種合同類型要求建設單位必須準備詳細而全面的設計圖紙(一般要求施工詳圖)和各項說明,使承包單位能準確計算工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