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項目經理的產生和職責
項目經理是由承包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的,派駐施工場地的承包人的總負責人。他代表承包人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和實施。
項目經理的職責:
1)代表承包人向發包人提出要求和通知。
2)組織施工。
?。ㄈ┦┕そM織設計和工期
1.進度計劃
承包人應當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工程師。群體工程中采取分階段進行施工的單項工程,承包人則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項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分別向工程師提交。
2.開工及延期開工
承包人應當按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在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的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因發包人的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可推遲開工日期。承包人對延期開工的通知沒有否決權,但發包人應當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3.工期延誤
承包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工程施工,如果由于其自身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誤,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在有些情況下工期延誤后,竣工日期可以相應順延。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發包人不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發包人不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
?。?)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4)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不可抗力事件;
?。?)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在工期可以順延的情況發生后14天內,應將延誤的工期向工程師提出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答復,逾期不予答復,視為報告要求已經被確認。
?。ㄋ模┦┕べ|量和檢驗
1.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者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準。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對工程的檢查檢驗,是他們一項日常性工作和重要職能。
2.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由于隱蔽工程在施工中一旦完成隱蔽,很難再對其進行質量檢查(這種檢查成本很大),因此,必須在隱蔽前進行檢查驗收。對于中間驗收,合同雙方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需要進行中間驗收的單項工程和部位的名稱、驗收的時間和要求,以及發包人應提供的便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