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沖 刺
沖刺可以分為兩個步驟:聽課和做題。
一、聽課
前文中已經對聽課進行了詳細的論述。但是,這里所說的聽課不同于前面所說的聽課,前面的聽課具有基礎性質的聽課,而這里聽課則具有沖刺性質。
1.聽課的必要性
?。?)有利于將知識整體化
知識都是互相關聯的,熟悉一個知識點也有利于對另一個知識點的掌握。
例如,《民法通則》中談到民事法律行為的成立要件包括:1)法律行為主體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行為人意思表示真實3)行為內容合法 4)行為形式合法
這是一個很重要的知識點,考生是需要掌握的,同時我們也看到,在《合同法》中也談到了合同成立的有效要件包括:1)合同當事人應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當事人意思表示自愿和真實3)合同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4)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同生效必須具備的形式要件,仔細閱讀相關解釋后會發現,這兩部分的要件其實是同一個說法。為什么會這樣呢?這是因為簽訂合同本身也是一個民事行為,自然就要符合民事行為成立的要件。這就屬于知識點相關聯的地方,復習的時候注意到這一點就很容易掌握了。
(2)有利于強化知識點
考試之前,由授課教師對整本書作一下歸納總結,將相關的知識點有機結合起來非常有助于鞏固前面學習的成果,對隨后的考試無疑會有很大的幫助。
2.如何聽課
聽課與前面談到的聽課是有差別的。此時的聽課應該是有針對性地聽課。因為考生在前面的學習的過程中,會有很多的疑問存在。聽課之前,將這些問題整理一下,帶著問題去聽課會收到很好的效果。
此時的授課的時間一般都會很短,《法規》這門應該以1天為宜,因為它的知識點比較集中,如果你選擇的輔導班將法規這門課安排了半天的時間的話,就要注意不必跟著教師的思路在書上去尋找,那樣容易由于查找而跟不上教師的思路。所以,此時最好是集中精力去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