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B420054掌握隧道工程質量檢驗
噴層厚度檢查
可分噴射過程和支護完成后兩個階段進行,噴射時可插入長度比設計厚度長5cm的鐵絲,縱、橫向1~2m設一根,作施工控制用。支護完成后每10延米至少檢查一個斷面,再從拱頂中線起每隔2m鑿孔檢查一個點。每個斷面拱、墻分別統計,全部檢查孔處噴層厚度應有60%以上不小于設計厚度,平均厚度不得小于設計厚度,最小厚度不小于設計厚度1/2.
1B420055掌握交通工程主要系統質量檢驗與測試
對于標線涂料應根據涂料的類型不同進行不同項目的檢測
(1)溶劑型路面標線涂料分為普通型和反光型:普通型是指涂料中不含玻璃珠,施工時也不撒布玻璃珠;反光型是指涂料中不含玻璃珠,施工時涂布涂層后立即將玻璃珠撒布在其表面。溶劑型涂料主要的檢測項目包括容器中的狀態、密度、黏度、施工性能、加熱穩定性、涂膜外觀、不粘胎干燥時間、遮蓋率、色品性能、耐磨性、耐水性、耐堿性、附著性、柔韌性、固體含量等。
(2)熱熔型涂料分為普通型、反光型和突起型,涂料的主要檢測項目包括密度、軟化點、涂膜外觀、不粘胎干燥時間、色度性能、抗壓強度、耐磨性、耐水性、耐堿性、玻璃珠含量、流動性、涂層低溫抗裂性、加熱穩定性、人工加速耐候性等。
(3)雙組分涂料分為普通型、反光型和突起型,涂料的主要檢測項目包括容器中狀態、密度、施工性能、涂膜外觀、不粘胎干燥時間、色度性能、耐磨性、耐水性、耐堿性、附著性、柔韌性、玻璃珠含量、人工加速耐候性等。
(4)水性涂料分為普通型和反光型,涂料的主要檢測項目包括容器中狀態、黏度、密度、施工性能、漆膜外觀、不粘胎干燥時間、遮蓋率、色度性能、耐磨性、耐水性、耐堿性、凍融穩定性、早期耐水性、附著性、固體含量等。
對于已完工的標線,主要的檢測項目包括標線的橫斷位置、標線線形、標線的長度及寬度、標線縱向間距、標線厚度、表面污染、涂層變色、反光效果、缺陷檢查等。
對于突起路標,主要檢查外觀和尺寸、色度、逆反射性能、抗沖擊性能、抗壓性能、密封性、安裝位置、線形與路面粘結性能等。
1B420056熟悉質量檢驗評定
1.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項工程的劃分
(1)單位工程
單位工程是指在建設項目中,根據簽訂的合同,具有獨立施工條件的工程。
(2)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是指在單位工程中,應按結構部位、路段長度及施工特點或施工任務劃分為若干個分部工程。
(3)分項工程
分項工程是指在分部工程中,應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長度等劃分為若干個分項工程。
2.工程質量評分方法
(1)工程質量檢驗評分以分項工程為單元,采用100分制進行。在分項工程評分的基礎上,逐級計算各相應分部工程、單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設項目評分值。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分為合格與不合格,應按分項、分部、單位工程、合同段和建設項目逐級評定。
(3)施工單位應對各分項工程按《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F80/1-2004所列基本要求、實測項目和外觀鑒定進行自檢,按附錄J中“分項工程質量檢驗評定表”及相關施工技術規范提交真實、完整的自檢資料,對工程質量進行自我評定。
(4)工程監理單位應按規定要求對工程質量進行獨立抽檢,對施工單位檢評資料進行簽認,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定。
(5)建設單位根據對工程質量的檢查及平時掌握的情況,對工程監理單位所做的工程質量評分及等級進行審定。
(6)質量監督部門、質量檢測機構依據《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F80/1-2004對公路工程質量進行檢測評定。
1B420060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范圍及要求
1B420061掌握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范圍
1.路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
(1)建立健全路基施工安全保障體系。項目經理部應建立健全路基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相應的安全生產預防、預警、預控、安全檢查、隱患排查、事故報告與處理、應急處置等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2)施工現場布置應有利于生產,方便職工生活。施工現場的臨時駐地與臨時設施的設置,必須避開泥沼、懸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險區域,選在水文、地質良好的地段。施工現場內的各種運輸道路、生產生活房屋、易燃易爆倉庫、材料堆放,以及動力通信線路和其他臨時工程,應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1995有關規定繪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圖。
(3)施工現場內的坑、溝、水塘等邊緣應設安全護欄,場地狹小,行人和運輸繁忙的地段應設專人指揮交通。
(4)路基用地范圍內若有通信、電力設施、上下水道(管)等,均應協助有關部門事先拆遷或改造,對文物古跡應妥善保護,下挖工程開挖前,應根據設計文件復查地下構造物(電纜、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施工中如發現可疑物品時,應停止施工,報請有關部門處理。
(5)路基施工機械設備應有專人負責保養、維修和看管。各種機械操作手、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同時經常加強對駕駛員、電工及路基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
(6)路基施工現場必須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夜間施工,路口、邊坡頂必須設置警示燈或反光標志,專人管理燈光照明。
(7)現場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機械燃料庫必須設消防防火設備。
(8)施工現場易燃品必須分開放置,保證一定的安全距離。
2.路面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
(1)確定施工方案、及時準確發布路面施工信息。
(2)施工前,施工單位應確定施工區的范圍以及安全管理的施工方案,對路面情況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并在開工前及時發布施工信息,警告過往車輛要注意施工路段的交通情況,提醒車輛繞道而行,避免車輛擁堵。
(3)詳細劃分施工區域,設置好安全標志,嚴格按警告區、上游過渡區、緩沖區、作業區、下游過渡區、終止區來劃分施工區域。
(4)施工現場所有施工人員應統一穿橘黃色的反光安全服,施工時還應設專職的交通協管員和專職安全員。安全員分班實行24h施工路段安全巡查。
(5)施工車輛必須配置黃色閃光標志燈,停放在施工區內規定的地點。不得亂停亂放,要擺放整齊,特別在進出施工場地時,要絕對服從專職交通協管員的指揮,不得擅自進出。
(6)在施工區域兩端應設置彩旗、安全警示燈、閃光方向標,給施工車輛和社會車輛以提示作用。
3.橋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
(1)高墩、大跨、深水、結構復雜的大型橋梁施工,應對施工現場進行重大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并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工程開工之前,應根據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要求制定出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及時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嚴防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或其他各類機械的、人為的傷害事故發生。
(3)施工前應對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臨時用電、臨時機電機具、特種設備設施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4.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
(1)隧道工程施工必須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施工組織設計等編制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
(2)隧道施工作業前,必須進行超前地質預報,全面了解地質狀況,根據圍巖等級進行鉆爆設計,選擇合適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藝,合理安排施工工序。
(3)洞外施工場地應平整不積水,應對車輛人員通道、出碴、進出材料、結構加工等進行合理布置,通暢有序。棄碴場地應設置在不堵塞河流、不污染環境、不毀壞農田的地段。
(4)隧道鉆爆作業前,應對通風、排水、用電、通信進行專項設計,動力電線應與照明線路分開布設,照明器材及用電設備應根據隧道類型選用防爆型或非防爆型。
(5)分部分項工程作業前必須逐級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應在交底書上簽字。
(6)隧道施工所有進出洞的人員必須本人簽字登記,并應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和進出洞翻牌制度。
(7)隧道爆破工和炸藥庫保管員必須經過公安機關的專業培訓并取得作業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
(8)進洞作業機動車輛應安裝尾氣凈化裝置或采取其他凈化措施,防止有害氣體、洞內積聚對作業人員造成傷害。
(9)隧道軟弱圍巖施工應遵循“超前探、管超前、短進尺、弱(不)爆破、強支護、勤量測、緊襯砌”的原則,施工組織圍繞這一原則開展施工。
(10)在2m以上的洞口邊坡和平臺上作業時,應遵守高處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11)應制定詳細的隧道施工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完善的應急救援體系,配備應急救援人員和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質,并定期進行救援演練。
5.水上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
(1)水上工程施工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活動通航安全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規定,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
(2)在船舶通航的大江、大河、大海區域進行水上施工作業前,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上水下施工作業通航安全管理規定》的程序,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門提出施工作業通航安全審核申請,批準并取得《水上水下施工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3)水上作業施工前,應了解江、河、海域鋪設的各種電纜、光纜、管道的走向,按規定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護,防止電纜、光纜及水下管道遭到損壞。
(4)項目應制定水上作業各分項工程安全實施方案和水上作業安全技術措施,防止施工便橋、平臺、護筒口、模板施工低于水位,影響施工和行洪;對參加水上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水上作業的安全知識教育和專項技術培訓,并做好安全交底工作。
(5)水上施工必須在作業人員必經的棧橋、浮箱、交通船、水上工作平臺、臨時碼頭上配備安全防護裝置和救生設施。
(6)進行水上夜間施工時,要有充足的燈光照明,盡量避免單人操作,特別是電焊作業時,最少安排兩人相互監護。
(7)施工項目要與地方氣象部門、海事部門建立工作聯系,及時了解和掌握施工水域的氣候、涌潮、浪況、潮汐、臺風等氣象信息,正確指導安全施工。
(8)作業人員進入水上作業時,必須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乘坐交通船上下班時,必須等船停穩后,方可從指定的通道上下船。嚴禁從船上往下跳躍,防止擁擠、推拉、碰撞、摔傷或滑落水中。
(9)作業人員乘坐交通船必須有序上下,乘員必須穿救生衣入倉。航行途中乘船人員不得隨意走動或倚靠船舷,嚴禁打鬧、嬉戲及隨意動用交通船上的救生用具和消防器材。交通船嚴禁超員超載。
(10)參加水上施工的船舶(打樁船、浮吊、駁船、拖輪、交通船)必須證照齊全,按規定配備足夠的船員,船舶機械性能良好,能滿足施工要求,并及時到海事監督部門簽證。
(11)在浮箱上作業時,要注意來往船只航行時引起的涌浪造成浮箱顛簸,致作業人員摔傷或被移位物體碰撞、打擊,造成傷害。
(12)航道水域上下游各布置一警示標牌,警示過往船舶不得隨意進人施工航道。臨時施工棧橋設置警示防霧燈,通航口位置設置導航燈,防止過往船舶撞擊。
(13)遇有六級以上大風、大浪等惡劣天氣時,應停止水上作業。
6.陸地工程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
陸地工程安全管理是以保證公路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以安全為目的的標準化、科學化的管理。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分析和控制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危險、危害因素,建立安全管理體系,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對各類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的培訓和教育,防止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職業病和財產損失。
7.高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
(1)高空作業施工前,應逐級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及交底,落實所有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用品,未經落實時不得進行施工。
(2)高處作業中的安全標志、工具、儀表、電氣設施和各種設備,必須在施工前加以檢查,確認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3)懸空、攀登高處作業以及搭設高處安全設施的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4)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定期進行身體檢查,診斷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癲癇病、恐高癥及其他不適宜高處作業的疾病時,不得從事高處作業。
(5)高空作業人員應頭戴安全帽,身穿緊口工作服,腳穿防滑鞋,腰系安全帶。在有墜落可能的部位作業時,必須把安全帶掛在牢固的結構上,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可隨意纏在腰上,安全帶長度不應超過3m.作業時要嚴格遵守各項勞動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酒后和過度疲勞的人員進行登高作業。
(6)高空作業場所有墜落可能的物體,應一律先行撤除或予以固定。所用物件均應堆放平穩,不妨礙通行和裝卸。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清理時應采用傳遞或系繩提溜方式,禁止拋擲。
(7)遇有六級以上強風、濃霧和大雨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懸空與攀登高處作業。臺風暴雨后,應對高處作業安全設施逐一檢查,發現有松動、變形、損壞或脫落、漏雨、漏電等現象,應立即修理完善或重新設置。
(8)所有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損壞或擅自移動和拆除。因作業必須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志時,必須經有關施工負責人同意,并采取相應可靠的措施,作業完畢后立即恢復。
(9)施工中對高空作業的安全技術設施發現有缺陷和隱患時,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解決。危及人身安全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
(10)高處作業上下應設置聯系信號或通信裝置,并指定專人負責。
8.爆破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
在基礎工程施工中,常會遇到頑石或巖石等需要爆破作業來解決。爆破施工危險大,施工中導致爆破工程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兩種:一是對爆破材料的品種和特性以及運輸與貯存情況不了解,導致裝卸、搬運不當引起爆炸造成傷害;二是對引爆材料的選擇及其引爆方法等不了解或使用不當造成爆炸。因此,爆破工程施工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控制措施。
(1)從事爆破工程的施工單位必須取得相應的爆破資質方能從事爆破工程施工作業。
(2)爆破工程施工前,施工方案必須報有關部門審批后才能實施。
(3)按照《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爆破作業人員應參加培訓經考核取得有關部門頒發的相應類別和作業范圍、級別的安全作業證,持證上崗。因此。爆破工程施工的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配合工作的輔助工,不能從事裝藥、引爆等工作。
(4)炸藥和雷管必須分裝、分運,車速不得超過時速60km.不準急剎、急停車以免發生振撞。禁止交接班時間內運送炸藥和爆炸器材。
(5)炸藥庫,必須采用防暴照明設備,照明線必須使用不可燃電纜,電源不得超過32V,炸藥的存放架不得安裝照明燈。
(6)實施爆破時,放炮區要設置警戒線,設專人負責指揮,待裝藥堵塞完畢,按規定發出信號,經檢查無誤后,方準放炮。
9.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必須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2009年第549號)的有關要求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
(2)塔式(門式)起重機、施工電梯、物料提升機等施工起重機械的操作人員(也稱司駕人員)、指揮、司索人員等作業人員屬特種作業,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3)起重機械在安裝、拆卸、加高作業前,應根據作業特點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進行方案及安全技術交底。
(4)起重吊裝作業時周邊應設置警戒區域,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防止無關人員進入。
(5)起重吊作業過程必須遵守起重機“十不吊”原則。
10.電氣作業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應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要求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即具有專用保護零線(PE線)、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線制系統。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設置。
(3)施工現場的用電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即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自己專用的開關箱,專用開關箱內必須設置獨立的隔離開關和漏電保護器。
(4)施工現場架空線采用絕緣銅線,架空線應設在專用電桿上,并與地面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5)在變壓器、電閘箱等用電危險地方,應掛設安全警示牌。如“有電危險”、“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等安全標識。
(6)特殊場所必須采用安全電壓照明供電。
(7)施工現場的電工、電氣焊工屬于特種作業工種,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1B420062掌握公路工程安全管理的原則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原則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是公路施工企業必須堅持的基本原則,是指企業主管生產的各級管理人員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堅持在抓生產的同時要抓安全。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體現了“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體現了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即實現生產與安全的“五同時”。
(2)誰主管誰負責、一把手負總責的原則
“誰主管誰負責、一把手負總責”作為企業安全生產的原則,首先明確了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應負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職,在其分管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內容的,也應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企業在制定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制的同時還應當制定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這樣才能保證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做到全面覆蓋,使安全責任落實到位。真正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其他領導協助辦,各部門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
(3)預防為主的原則
“預防為主”的原則,就是把安全生產工作的關口前移,超前防范,建立預教、預測、預想、預報、預警、預防的遞進式、立體化事故隱患預防體系,改善安全狀況,預防安全事故。在新時期,“預防為主”就是通過建設安全文化、健全安全法制、提高安全科技水平、落實安全責任、加大安全投入、強化有效的安全管理和技術手段,構筑堅固的安全防線。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應該做到預防為主,減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這就是對預防為主的原則要求。
(4)報考管理的原則
即安全管理過程是一個報考的管理過程。隨著施工項目進展,安全管理的內容和重點也在發生著變化。所以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方面我們要堅持報考管理的原則。
(5)計劃性、系統性原則
安全管理的兩個顯著特點即計劃性和系統性,安全管理和其他管理大同小異,都要將其列入到年度或月度計劃中去。企業的安全管理要依據企業安全生產實際和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合理確定企業某時期的安全生產方向、目標值以及實現安全目標的主要措施。所以安全管理要堅持計劃性的原則;另外安全管理作為一種企業管理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系統性,它包括在企業管理的大系統當中,同時安全管理自身也是一個系統、本身具有一定的整體性、相關性、目的性等。
(6)獎優和罰劣相結合的原則
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當中既要采用獎勵的管理手段,同時也要采用懲罰的管理手段。獎優要本著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的原則,充分體現獎優罰劣。表揚先進,促進后進,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做到獎勵和懲罰想結合。
(7)“安全第一”的強制性原則
安全第一就是要求在進行生產和其他活動時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要位置。當生產和其他工作與安全發生矛盾時,要以安全為主,生產和其他工作要服從安全,這就是安全第一原則。
(8)以人為本、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的原則
即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中,要處處做到把人的安全放到首位,以人為本,必須以人的生命為本,關愛生命、關注安全,從而做到安全發展。
(9)“四不放過”的原則
“四不放過”的原則是指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必須堅持的處理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處理不放過;事故相關者沒得到應有的教育不放過;事故的規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10)“一崗雙責”制的原則
實現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就是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基礎上,強調每個具體崗位兼有雙重責任,即:該崗位的本職工作責任和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具體說企業在安全生產工作中主要負責人負總責,其他副職既要履行分管業務工作職責,又要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在項目施工中要求各級管理人員在完成施工管理工作的基礎上,同時承擔者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11)“一票否決”的原則
即對發生重特大事故的項目、部門和單位,將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否決什么呢?即:取消其參與各類綜合性先進單位或先進個人或者干部晉職晉級的資格。“一票否決”也進一步堅持了“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全面考核、公開透明”的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原則,有助于突出落實安全生產領導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