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外國投資者股權并購境內企業的,由并購后所設的外商投資企業承繼被并購境內公司的債權和債務。 ( ?。?BR>
112、保薦機構應在發行保薦書中就《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祛》第三十五條所列事項作出承諾。 ( ?。?BR>
113、中國證監會于2008年3月制定了《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工作底稿指引》,要求保薦機構應當按照指引的要求編制工作底稿。 ( ?。?BR>
114、發行人應當針對實際情況在招股說明書首頁作“重大事項提示”,提醒投資者給予特別關注。 ( ?。?BR>
115、一家財務顧問既可以為收購公司服務,也可以為目標公司服務,還可以同時為收購公司和目標公司服務。 ( ?。?BR>
116、目前我國關于債券市場的法律法規較少,債券管理制度主要集中在對企業債券和國債現券交易和回購的管理方面。 ( ?。?BR>
117、當利率或利差招標時,標位變動幅度為0.1%。 ( ?。?BR>
118、主承銷商不得迎合或鼓動企業以不合理的高溢價發行股票。 ( )
119、發起人的出資方式為全體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20%。 ( )
120、在證監會受理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文件后、發審委審核以前,發行人的招股說明書申報稿必須保密,不得預先披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