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證券公司在交易所從事融資融券業務應當按交易所規定使用融資融券專用交易單元(上交所)或按指定交易的要求指定交易單元(深交所)進行。 ( )
132、
證券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時,資產管理業務人員具有證券業從業資格,無不良行為記錄,其中,具有5年以上證券自營、資產管理或者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從業經歷的人員不少于3人。 ( )
133、
股票、債券、權證、可轉換債券等屬于基礎性的金融產品。 ( )
134、證券公司申請融資融券業務,其經營證券經紀業務應已滿3年,且已被中國證券業協會評審為創新試點類證券公司。 ( )
135、普通席位與專用席位均不得轉讓和退回。( )
136、
客戶賣出信用證券賬戶內證券所得價款,可以先購人證券,然后再償還其融資欠款。 ( )
137、證券交易的結算可以劃分為清算和交收兩個主要環節。( )
138、
實踐中,對于證券公司與客戶之間的證券清算交收,是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根據成交記錄按照業務規則代為辦理。 ( )
139、
按照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額。 ( )
140、
管理人承諾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集合計劃資產,保證集合計劃一定盈利或保證最低收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