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綜合題(每題10分,共1題)
1. 假設2009年8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債務人甲公司的破產申請,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發現以下事實:(1)甲公司欠A企業33萬元的貨款。2008年7月1日,應債權人A企業的要求,甲公司以自己100萬元的辦公樓設定抵押。(2)2009年1月1日,甲公司主動放棄對B企業12萬元的債權。(3)2009年5月1日,甲公司已經不能清償數個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并且其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但甲公司仍向債權人C企業清償了50萬元的貨款。(4)2008年4月1日,甲公司為逃避債務在D企業隱匿了83萬元的財產,被管理人發現。(5)甲公司一直拖欠E企業100萬元的貨款。2009年7月20日,E企業得知甲公司已申請破產的事實后,迅速與甲公司簽了100萬元的買賣合同。甲公司發貨后,E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貨款。(6)甲公司的股東F企業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足額繳納出資,對其出資不足的20萬元,管理人要求F企業補足時,F企業以超過了出資期限為由表示拒絕。(7)2005年5月1日,甲公司的董事王某將甲公司70萬元的吊車據為已有,被管理人發現。要求:根據破產法律制度規定,分別回答下列問題:(1)根據(1)的內容,管理人能否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抵押?并說明理由。(2)根據(2)的內容,對甲公司主動放棄債權的行為,管理人能否申請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并說明理由。(3)根據(3)的內容,對甲公司向債權人C企業的清償行為,管理人能否申請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并說明理由。(4)根據(4)的內容,對甲公司隱匿財產的行為,管理人是否有權予以追回?并說明理由。(5)根據(5)的內容,E企業能否向管理人主張抵銷權?并說明理由。(6)根據(6)的內容,F企業的主張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并說明理由。(7)根據(7)的內容,對王某的行為,管理人應如何處理?并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