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
1. [答案]√
[解析]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不停止判決的執行。
2. [答案]√
[解析]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3. [答案]×
[解析]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合伙企業內部合伙人之間的分擔比例對債權人沒有約束力。債權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清償利益,請求全體合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承擔全部責任,也可以按照自己確定的比例向各合伙人分別追償。
4. [答案]√
[解析]合營企業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
5. [答案]×
[解析]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
6. [答案]√
[解析]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時不受6個月時間限制。
7. [答案]√
[解析]票據的偽造行為是一種擾亂社會經濟程序、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在法律上不具有任何票據行為的效力。由于其從一開始就是無效的,故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對被偽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據權利。
8. [答案]×
[解析]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由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在本題中,債務人乙未向第三人丙履行債務,應當由債務人乙向債權人甲承擔違約責任。
9. [答案]×
[解析]本題考查其一是訴訟時效與保護時效的關系,保護時效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的二十年,本例中乙權利被侵害的時間為1989年4月,其知道權利被侵害的時間為2007年6月,保護時效截止到2009年4月,意味著乙的訴訟時效期間僅剩不到2年。其二是關于普通訴訟時效與特別訴訟時效的規定,本例中乙要求甲還房應適用普通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甲拒付租金的爭議,適用特別訴訟時效期間1年的規定,因此保護時效截至到2009年4月,而拒付租金的訴訟時效期間截至到2008年6月,最終的訴訟時效期間截至到2008年6月。
10. [答案]×
[解析]集體企業享受國家稅前還貸等特殊優惠政策而形成的資產,其中“國家稅收應收未收部分”,界定為扶持性國有資產,單獨列賬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