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講 工程合同,變更價款和索賠的處理與計算
內(nèi)容提要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類型、選擇、主要條款、合同糾紛的處理;
2.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
3.工程索賠;
重點難點
本章在2003年考試中占1題,占20分;2004年1題,占20分。2005年的考核重點有: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類型、選擇。
2.示范文本主要條款
3.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
4.工程索賠成立的條件與證據(jù);
5.工程索賠程序、計算與審核;
內(nèi)容講解
第五章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
第一節(jié) 施工合同的類型及選擇
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設質量控制、進度控制、費用控制的主要依據(jù)。一、合同類型的分類[03考題既讓選擇合同
(一)總價合同
總價合同按其是否可以調值又分為以下兩種形式:
1.不可調值總價合同。俗稱包死合同。
這種合同的價格是由承發(fā)包雙方就所承包的項目協(xié)商確定的,一筆包死,不能更改。合同總價除非在設計及工程范圍有所變更的情況下才可以做相應的變更,否則一律不能變動。
不可調值總價合同適合于工期較短(一般不超過1年),設計圖紙完整,工程量清晰,對最終產(chǎn)品的要求非常明確的項目。
2.可調值總價合同。
這種合同的價格雖然也是總價,但如果遇到一些影響價格的因素發(fā)生,如通貨膨脹等,可以根據(jù)雙方在合同專用條款中的規(guī)定對合同總價進行調整。
可調值總價合同適用于工程內(nèi)容和技術經(jīng)濟指標規(guī)定均較明確的,工期在1年以上的項目。
(二)單價合同
單價合同一般是固定單價合同,是指合同中確定的各項單價在合同執(zhí)行期間不因價格變化而調整,
一種形式是估算工程量單價合同。
估算工程量單價合同是指承包商在報價時,按照招標文件中提供的估算工程量報單價, 在每個階段辦理結算時,再根據(j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直至竣工時按照竣工圖的工程量辦理竣工結算。它適用范圍比較廣,特別適合于工程性質比較清楚(如已經(jīng)具備初步設計圖紙等),但工程量計算并不能十分準確的項目。
另一種合同是不可調值單價合同。又叫固定單價合同。清單報價所采用的既是此種。它特別適合于工程性質比較清楚(如已經(jīng)具備初步設計圖紙等),但工程量計算能十分準確的項目。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業(yè)主向承包單位支付工程項目的實際成本,并按事先約定的某一種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類型。在這類合同中,業(yè)主需承擔項目實際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因此也就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而承包單位由于無風險,其報酬往往也較低。
這類合同的缺點是業(yè)主對工程總造價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項目成本。這類合同主要適用于以下項目:①需要立即開展工作的項目,如震后的救災工作;②新型的工程項目,或對項目工程內(nèi)容及技術經(jīng)濟指標未確定;③風險很大的項目。
從我國工程造價的改革趨勢看,將來單價合同也會不斷增加。尤其是固定單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