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稅法總論
知識點:國際稅收關系
國際重復課稅與國際稅收協定
1.國際重復課稅
(1)國際稅收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權國家或地區,各自基于其課稅主權,在對跨國納稅人進行分別課稅而形成的征納關系中,所發生的國家或地區之間的稅收分配關系。
(2)稅收管轄權劃分原則:屬人主義原則和屬地主義原則。
(3)稅收管轄權的分類:居民管轄權、地域管轄權和公民管轄權。
(4)國際重復征稅的幾種情形:
①居民管轄權同地域管轄權的重疊;
②居民管轄權與居民管轄權的重疊;
③地域管轄權與地域管轄權的重疊。
2.國際稅收協定
國際稅收協定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主權國家為了協調相互間在處理跨國納稅人征稅事務和其他有關方面的稅收關系,本著對等原則,經由政府談判所簽訂的一種書面協議或條約,也稱為國際稅收條約。國際稅收協定的主要內容有:
(1)協定適用范圍;
(2)基本用語定義;
(3)對所得和財產的課稅;
(4)避免雙重征稅的辦法;
(5)稅收無差別待遇;
(6)防止國際偷、漏稅和國際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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