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安全生產法律基礎知識(1 分)
一、必會考點
考點一、法的形式及其制定主體(結合法的效力層次圖進行掌握)
法律形式 名稱特征 制定主體
憲法 憲法 全國人大
法律 XX 法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
行政法規 XX 條例 國務院
部門規章 XX 規定、辦法、細則 國務院各部、委
地方性法規 自治條例 單行條例
XX 地方 XX 條例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
地方政府規章 XX 地 XX 規定、辦法、細則 地方人民政府
考點二、法的效力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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