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對于一般法人配售的股票,自該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個月方可上市流通。( )
132、可交換公司債券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后,方可交換為預備交換的股票,債券持有人對交換股票或者不交換股票有選擇權。( )
133、對不同公司投入公司的同類資產,應當采用同一價格標準評估。( )
134、境內證券經營機構取得的內資股承銷業務資格證書的有效期為簽發日起的2年內,2年后自動失效。( )
135、律師應及時、準確、真實地制作工作底稿,工作底稿的質量是判斷律師是否勤勉盡責的重要依據。( )
136、全體發起人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公司注冊資本的20%。( )
137、可轉換債券到期后5個工作日內應償還未轉股債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的利息。( )
138、股東大會的會議召集程序、表決方式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或者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的,股東可以自決議作出之日起30日內,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
139、保薦工作底稿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地反映整個保薦工作的全過程,保存期不少于7年。( )
140、債券發行人只能用其財產作為擔保品,以保證到期還本付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