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股東大會會議由全體股東推選的代表主持。( )
152、募集資金應當有明確的使用方向,原則上應當用于主營業務。( )
153、對發行人申請文件、證券發行募集文件中無證券服務機構及其簽字人員專業意見支持的內容,保薦機構應當確信所作的判斷與發行人申請文件、證券發行募集文件的內容不存在任何差異。( )
154、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可以用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作價出資義購股份。( )
155、揚基債券是歐洲債券的一種。( )
156、采用清算價格法評估資產,應當根據公司清算時其資產可變現的價值評定重估價值。( )
157、發審委委員每屆任期1年,可以連任,但連續任期最長不超過3屆。( )
158、在年度報告中披露證券承銷業務的經營情況,證券公司應按承銷期初的匯率將外幣折合成人民幣。( )
159、公司章程必須記載董事會的組成、職權、任期和議事規則;有關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事項,不在必須記載的事項之列。( )
160、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時,發行價格應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書前15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或前1個交易日的均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