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價員考試《工程造價基礎知識》第三章基礎講義:第3節
(二)EPC承包合同的履行管理
1.業主的主要權利和義務(4項)
(1)選擇和任命業主代表
業主代表由業主在合同中指定或按照合同約定任命。業主代表負責管理工程,下達指令,行使業主的權利。
注:除非合同條件中明確說明,業主代表無權修改合同、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負責工程勘察
業主應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承包商提供工程勘察所取得的現場水文及地表以下的資料。
注:除合同明確規定業主應負責的情況以外,業主對這些資料的準確性、充分性和完整性不承擔責任。
且在通常情況下,EPC承包合同中不包括地質勘察。即使業主要求承包商承擔勘察工作,一般也需要通過簽訂另一份合同予以解決。
(3)工程變更
業主代表有權指令或批準變更。與施工合同相比,總承包工程的變更主要是指經業主指示或批準的對業主要求或工程的改變。
注:對施工文件的修改或對不符合合同的工程進行糾正通常不構成變更。
(4)施工文件的審查
業主有權檢查與審核承包商的施工文件,包括承包商繪制的竣工圖紙。
即:竣工圖紙的尺寸、參照系及其他有關細節必須經業主代表認可。
2.承包商的主要責任
與施工合同相比,EPC總承包合同中承包商的工程責任更大(5項)。
(1)設計責任
承包商應使自己的設計人員和設計分包商符合業主要求中規定的標準。
注:除合同明確規定業主應負責的部分外,承包商應對業主要求(包括設計標準和計算)的正確性負責。
承包商應保證工程項目的安全可靠性和經濟適用性。
(2)承包商文件
承包商文件應足夠詳細,并經業主代表同意。
(3)施工文件
承包商應編制足夠詳細的施工文件,符合業主代表的要求,并對施工文件的完備性、正確性負責。
(4)工程協調
承包商應負責工程的協調,負責與業主要求中指明的其他承包商的協調,負責安排自己及其分包商、業主的其他承包商在現場的工作場所和材料存放地。
(5)除非合同專用條件中另有規定,承包商應負責工程需要的所有貨物和其他物品的包裝、裝貨、運輸、接收、卸貨、存儲和保護,并及時將任何工程設備或其他主要貨物即將運到現場的日期通知業主。
3.合同價款及其支付
(1)合同價款
EPC總承包合同通常為總價合同,支付以總價為基礎。如果合同價格要隨勞務、貨物和其他工程費用的變化進行調整,應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
如果發生任何未預見到的困難和費用,合同價格不予調整。
承包商應支付其為完成合同義務所引起的關稅和稅收,合同價格不因此類費用變化進行調整,但因法律、行政法規變更的除外。
當然,在總價合同中也可能采用單價計價方式。有關計量和估價方法可以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
(2)合同價格的期中支付
合同價格可以采用按月支付或分期(工程階段)支付方式。
對擬用于工程但尚未運到現場的生產設備和材料,如果根據合同規定承包商有權獲得期中付款,則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相關生產設備和材料在工程所在國,并已按業主的指示,標明是業主的財產;
2)承包商已向業主提交保險的證據和符合業主要求的與該項付款等額的銀行保函。
典型題目:EPC承包合同中,業主的主要權利和義務不包括()。
A.選擇和任命業主代表
B.負責工程勘察
C.批準工程變更
D.組織工程設計
答案:D
典型題目:關于EPC承包合同價款及其支付,以下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A.EPC承包合同通常為總價合同,支付以總價為基礎
B.如果合同價格要進行調整,應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
C.如果EPC承包合同發生任何未預見到的困難和費用,合同價格均不予調整
D.承包商應支付其為完成合同義務所引起的關稅和稅收,合同價格任何情況均不得調整
答案:D
典型題目:EPC承包合同中,承包商的主要權利和義務包括()。
A.工程協調
B.負責工程勘察
C.批準工程更改
D.組織工程設計
E.施工文件審核
答案:AD
1.業主的主要權利和義務(4項)
(1)選擇和任命業主代表
業主代表由業主在合同中指定或按照合同約定任命。業主代表負責管理工程,下達指令,行使業主的權利。
注:除非合同條件中明確說明,業主代表無權修改合同、解除合同規定的承包商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負責工程勘察
業主應按合同規定的日期,向承包商提供工程勘察所取得的現場水文及地表以下的資料。
注:除合同明確規定業主應負責的情況以外,業主對這些資料的準確性、充分性和完整性不承擔責任。
且在通常情況下,EPC承包合同中不包括地質勘察。即使業主要求承包商承擔勘察工作,一般也需要通過簽訂另一份合同予以解決。
(3)工程變更
業主代表有權指令或批準變更。與施工合同相比,總承包工程的變更主要是指經業主指示或批準的對業主要求或工程的改變。
注:對施工文件的修改或對不符合合同的工程進行糾正通常不構成變更。
(4)施工文件的審查
業主有權檢查與審核承包商的施工文件,包括承包商繪制的竣工圖紙。
即:竣工圖紙的尺寸、參照系及其他有關細節必須經業主代表認可。
2.承包商的主要責任
與施工合同相比,EPC總承包合同中承包商的工程責任更大(5項)。
(1)設計責任
承包商應使自己的設計人員和設計分包商符合業主要求中規定的標準。
注:除合同明確規定業主應負責的部分外,承包商應對業主要求(包括設計標準和計算)的正確性負責。
承包商應保證工程項目的安全可靠性和經濟適用性。
(2)承包商文件
承包商文件應足夠詳細,并經業主代表同意。
(3)施工文件
承包商應編制足夠詳細的施工文件,符合業主代表的要求,并對施工文件的完備性、正確性負責。
(4)工程協調
承包商應負責工程的協調,負責與業主要求中指明的其他承包商的協調,負責安排自己及其分包商、業主的其他承包商在現場的工作場所和材料存放地。
(5)除非合同專用條件中另有規定,承包商應負責工程需要的所有貨物和其他物品的包裝、裝貨、運輸、接收、卸貨、存儲和保護,并及時將任何工程設備或其他主要貨物即將運到現場的日期通知業主。
3.合同價款及其支付
(1)合同價款
EPC總承包合同通常為總價合同,支付以總價為基礎。如果合同價格要隨勞務、貨物和其他工程費用的變化進行調整,應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
如果發生任何未預見到的困難和費用,合同價格不予調整。
承包商應支付其為完成合同義務所引起的關稅和稅收,合同價格不因此類費用變化進行調整,但因法律、行政法規變更的除外。
當然,在總價合同中也可能采用單價計價方式。有關計量和估價方法可以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
(2)合同價格的期中支付
合同價格可以采用按月支付或分期(工程階段)支付方式。
對擬用于工程但尚未運到現場的生產設備和材料,如果根據合同規定承包商有權獲得期中付款,則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相關生產設備和材料在工程所在國,并已按業主的指示,標明是業主的財產;
2)承包商已向業主提交保險的證據和符合業主要求的與該項付款等額的銀行保函。
典型題目:EPC承包合同中,業主的主要權利和義務不包括()。
A.選擇和任命業主代表
B.負責工程勘察
C.批準工程變更
D.組織工程設計
答案:D
典型題目:關于EPC承包合同價款及其支付,以下說法中不正確的是()。
A.EPC承包合同通常為總價合同,支付以總價為基礎
B.如果合同價格要進行調整,應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
C.如果EPC承包合同發生任何未預見到的困難和費用,合同價格均不予調整
D.承包商應支付其為完成合同義務所引起的關稅和稅收,合同價格任何情況均不得調整
答案:D
典型題目:EPC承包合同中,承包商的主要權利和義務包括()。
A.工程協調
B.負責工程勘察
C.批準工程更改
D.組織工程設計
E.施工文件審核
答案: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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