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綜合題
1. [答案]
[解析](1)北廣公司不能撤銷融資租賃合同。根據規定,對于可撤銷合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撤銷權消滅。在本題中,北廣公司在2007年3月知道撤銷事由后至2008年7月南通公司停止支付租金之時已經超過1年。
(2)北廣公司可以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根據規定,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本題中,南通公司停止向北廣公司支付租金,經北廣公司多次催告,南通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因此,北廣公司可以解除融資租賃合同。
(3)B分公司不應當向北廣公司承擔保證責任。根據規定,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有法人書面授權的,可以在授權范圍內提供保證。在本題中,B分公司未取得A公司的書面授權(只是口頭同意),B分公司與北廣公司訂立的保證合同無效。因此,B分公司不應當向北廣公司承擔保證責任。
(4)北廣公司不享有優先受償權。根據規定,當事人以辦公樓設定抵押時,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在本題中,南通公司以廠房向北廣公司設定抵押時,未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未生效。
(5)南通公司向北廣公司租賃的設備不屬于破產財產。根據規定,承租人破產的,租賃物不屬于破產財產。在本題中,由于承租人南通公司未向北廣公司支付全部的租金,因此,如果南通公司破產,南通公司向北廣公司租賃的設備不屬于破產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