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保險合同中的代位求償制度
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示例】騎自行車的A騎車撞壞了停在路邊的汽車,小汽車車主B得到了保險公司的賠償5萬后,保險公司可以向A請求賠償,但是最多要求的是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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