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經濟法主體行為的其他分類
由于經濟法主體的行為也屬于法律行為,因而還可以從法律行為的一般分類的角度,對經濟法主體的行為作出其他分類。
從主體角度作出的分類 |
單方行為和非單方行為、自為行為和代理行為。 |
一般說來,調制行為是國家單方的法律行為,不需要在形式上與接受調控和規制的經濟法主體達成合意。市場主體的橫向對策行為發生于多個市場主體之間,因而當然可以是非單方的行為。 | |
從行為對象角度作出的分類 |
抽象行為和具體行為 |
抽象行為是針對不特定對象作出的,具有普遍法律效力的行為;而具體行為則是針對特定對象作出的,僅具有一次性法律效力的行為。調制行為往往被看作是抽象行為;而對策行為則一般屬于具體行為,市場主體的對策往往是針對特定對象分散作出的。 | |
上述的調制行為一般也是要式行為;而市場主體的對策行為則主要關系到自身的利益,因而傳統的法律往往并不作特別的形式要求,但在經濟法上,則可能會涉及一些特別的形式上的要求。 | |
從行為效果角度作出的分類 |
積極行為與消極行為 |
調制行為既可能有積極的,也可能有消極的。市場主體的對策行為也與此相類似。 | |
其他分類 |
合法行為與非合法行為 |
有效行為與無效行為 |
【例題·分析題】國家調整利率的行為是什么行為?企業的避稅行為和競爭行為屬于什么行為?
『正確答案』國家調整利率的行為是典型的調控行為,同時,也是單方行為;企業的避稅行為和競爭行為是典型的對策行為,同時,競爭行為也可以是非單方的行為。
【例題·分析題】調整稅率、稅收優惠措施的立法行為屬于什么行為?
『正確答案』立法行為一般屬于抽象行為,調整稅率、稅收優惠措施的立法行為屬于旨在調控的抽象行為,同時,也是要式行為。在經濟法的立法方面,一般都采取成文法的形式,以滿足法定原則的要求,因而都是要式行為。
【例題·單選題】對于經濟法主體的行為,從行為效果角度作出分類的是( )。
A.單方行為和非單方行為
B.自為行為和代理行為
C.抽象行為和具體行為
D.積極行為與消極行為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點是經濟法主體行為的其他分類。從行為效果角度,法律行為可以分為積極行為與消極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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