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教材第184頁【例10-4】中“2.賬務處理”中的(5),在股本的入賬價值是14×200 000,但為什么不需要乘以股票的面值?
解答:股票面值為每股1元,嚴格地寫,可以為1×14×200000。
11. 教材第198頁【例11-3】的第4行,“60 000 000(P/S,5%,5)”是否是債券面值的復利現值?如何判斷“60 000 000”是指5年后償還的本金數額,還是債券發行的現值?
解答:60 000 000(P/S,5%,5) 是債券面值的復利現值。60 000 000元為5年期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公司債券面值,即5年后需償還的債券本金金額。
12. 教材第199頁表格右邊第1列的第4行,請問“60 000 000”是如何計算得來的?為何2×15年底的攤余成本就等于債券的面值?
解答:此處的60 000 000是直接從本列第3行羅列下來的。為了較為清晰地講解,表11-1中將2×15年12月31日債券利息計算、分攤與本金償還分為兩行處理,因為在計算利息時尚未考慮償還本金,因此第4行仍然保留此數。
金融負債的攤余成本,是指該金融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1)扣除已償還的本金。(2)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
由于該例題中債券票面利率高于實際利率,因此初始確認金額(62 596 200元)大于債券面值(即到期日金額60 000 000元),累計攤銷額為2 596 200元,因此,2×15 年底該債券的攤余成本=62 596 200-2 596 200=60 000 000元,即該債券的面值。
13. 教材第275頁【例14-28】的分錄(3)中,主營業務收入為什么不確認為40000元?
解答:本題的要點在于屬于提供勞務交易結果不能可靠估計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收入。根據題意,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30 000元能夠得到補償,因為已經收到預付的第一次培訓費40 000元,所以,應按已經發生的能夠得到補償的勞務成本金額30 000元,確認提供勞務收入,并結轉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30 000元。
14. 教材第306頁第20行中,既然稅法對于合理的職工薪酬允許稅前扣除,那么應付職工薪酬的計稅基礎就應該是其賬面價值減去可抵扣金額,即為0。為何賬面價值又等于計稅基礎?
解答:稅法對于合理的職工薪酬基本允許稅前扣除,那么相關應付職工薪酬負債的計稅基礎為0。但稅法中如果規定了稅前扣除標準的,按照會計準則規定計入成本費用的金額超過規定標準部分,應進行納稅調整。因超過部分在發生當期不允許稅前扣除,在以后期間也不允許稅前扣除,即該部分差額對未來期間計稅不產生影響,所產生應付職工薪酬負債的賬面價值等于計稅基礎。
15. 教材第382頁的倒數第1、2、3行中,有以下兩個問題:
問題1:商譽部分的抵消分錄為何要“借記商譽”?商譽屬于資產科目,借記商譽應該體現為商譽的增加,所以是否應該是“貸記商譽”?
問題2:抵消分錄可否這樣理解:“借方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代表“取得股權時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投資份額”;“貸方長期股權投資”代表“取得股權時按實際支付的金額確定的長期股權投資入賬價值”,因為“取得股權時按實際支付的金額確定的長期股權投資入賬價值”大于“取得股權時按持股比例享有的投資份額”,所以其差額體現為“借:商譽”?
解答:可以這么理解,因此,是借記商譽。
16. 教材第390頁【例20-6】中,第2個分錄為:“借:營業外收入2 800 000,貸:未分配利潤年初2 800 000”;第3個分錄是:“借:營業外收入200 000,貸:管理費用200 000”。請問這兩個分錄應如何理解?是否可以分別理解為對“以前年度多計提折舊”和“當期多計提折舊”的抵消?
解答:可以這么理解。
17. 教材第391頁倒數第1行和倒數第2行,內部出售固定資產的抵消分錄是“借:營業外收入,貸:固定資產—原價”或“借:固定資產—原價,貸:營業外支出”。
問題1:“借:營業外收入”或“借:固定資產—原價”可否理解是針對賣方的抵消,“貸:固定資產—原價”或“貸:營業外支出”可否理解是針對買方的抵消?
問題2:請問可否按以下方式理解?1“借營業外收入、貸固定資產原價”是售價大于賬面價值的溢價出售情況,分錄貸方是未實現內部銷售損益;2“借固定資產原價、貸營業外支出”是指售價小于賬面價值的折價出售情況,借方是未實現內部銷售損益。
問題3:針對這種內部出售固定資產的情況,抵消分錄為何不能編為:“借:營業外收入。貸:營業外支出”?
解答:您的第二種理解(問題2中的理解)是正確的,這也回答了為什么您問題1中的理解和問題3中的分錄不正確。
18. 教材第414頁編號為(12)的會計分錄有以下三個問題:
問題1:第二個會計分錄是“借:遞延所得稅負債12500,貸:所得稅費用12500”。請問此分錄為何是“借:遞延所得稅負債12500”,而不是“借:遞延所得稅資產12500”?
問題2:第二個分錄遞延所得稅負債減少的原因,是否為:固定資產折舊增加50000而導致固定資產賬面價值下降,進而使其賬面價值小于計稅基礎?若是如此,(12)中第2個分錄和第3個分錄的順序是否應該上下調整?
問題3:第一個會計分錄是“借:固定資產1000000,貸:資本公積750000、遞延所得稅負債250000”。請問此分錄為何“貸:資本公積750000”?即750000計入資本公積科目的依據是什么?
解答:關于問題1,第二筆分錄產生的原因也在于購買日固定資產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是在第一筆分錄基礎上的后續調整,因此,相應沖減遞延所得稅負債。
關于問題2,您對第二筆分錄遞延所得稅減少原因的理解是正確的,(12)中第2筆分錄和第3筆分錄的順序也可以調整。
關于問題3,P公司收購S公司為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P公司基于對S公司資產、負債公允價值的評估出資,此筆分錄反映的是因購買日固定資產公允價值大于賬面價值,P公司對擁有的S公司權益的調整,符合資本公積項目的核算范圍,不符合所有者權益中其他項目的核算范圍,所以應計入資本公積。
19. 教材第415頁第10行,在計算調整后的股東權益總額時,為何要“-調整前未分配利潤3000000元”?這應如何理解?
解答:S公司2×12年年初的未分配利潤為0(見表20-4),“-調整前未分配利潤3000000元”即以S公司2×12年年初的未分配利潤為起點,進行調整。
20. 教材第468頁第1、2行的分錄中,23 000元現金已經發放出去了,也就是說原計入“限定性凈資產”的錢已經花完了,但為何此處還又把“限定性凈資產”結轉到“非限定性凈資產”?
解答:根據《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規定,當限定性凈資產的限制得到解除時,應當對凈資產進行重新分類,將限定性凈資產轉為非限定性凈資產,從而減少限定性凈資產金額,增加非限定性凈資產金額。當存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認為對限定性凈資產的限制已經解除:
(1)限定性凈資產的限制時間已經到期;
(2)限定性凈資產的用途已經實現或者目的已經達到;
(3)資產提供者或者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撤銷了對限定性凈資產或相關資產所設置的限制。
本例中,由于該民辦學校已將23 000元捐款以現金形式獎勵給了有關學生,即原分類為限定性凈資產的該筆捐款的用途已經實現,因此,按照上述規定,應將該筆捐款形成的限定性凈資產重分類為非限定性凈資產,賬務處理為:
借:限定性凈資產 23 000
貸:非限定性凈資產 23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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