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竣工決算
竣工決算是由建設單位編制的反映建設項目實際造價和投資效果的文件。
一、竣工決算的內容
竣工決算的內容應包括從項目策劃到竣工投產全過程的全部實際費用。竣工決算的內容包括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工程竣工圖和工程造價對比分析等四個部分。其中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和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又合稱為竣工財務決算,它是竣工決算的核心內容。
二、竣工決算的編制依據[略]
各項有技術經濟價值的文件均應作為依據
三、竣工財務決算表
竣工財務決算表是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的一種,用來反映建設項目的全部資金來源和資金占用(支出)情況,是考核和分析投資效果的依據。其采用的是平衡表的形式,即資金來源合計等于資金占用合計。
在編制竣工財務決算表時,主要應注意下面幾個問題:
1.資金來源中的資本金與資本公積金的區別。
2.項目資本金與借入資金的區別。
3.資金占用中的交付使用資產與庫存器材的區別。交付使用資產是指項目竣工后,交付使用的各項新增資產的價值;而庫存器材是指沒有用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剩余的工器具及材料等,屬于項目的節余,不形成新增資產。
四、新增資產的劃分與核定
按照財務制度及有關規定,新增資產按資產性質劃分為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和其他資產共五大類。
1、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如:1000元或1 500元或2 000元),并且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機電設備、運輸設備、工具器具等。
不同時具備以上兩個條件的資產為低值易耗品,應列入流動資產范圍內,如企業自身使用的工具、器具、家具等。
2.流動資產。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及各種存貨、應收及預付款項等。
3.無形資產。無形資產是指企業長期使用但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商譽等。
4.遞延資產。遞延資產是指不能全部計入當年損益,應當在以后年度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工程(如延長使用壽命的改裝、翻修、改造等)支出等。
5.其他資產。其他資產是指具有專門用途,但不參加生產經營的經 國家批準的特種物質,銀行凍結存款和凍結物質、涉及訴訟的財產等。
(一)新增固定資產價值的計算
計算以單項工程為對象,單項工程建成經驗收合格,正式移交生產使用,即應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
1、 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時首先要清楚其包括的范圍。
2、 要理解計算方法,特別是其他費用的分攤方法。按照規定,增加固定資產的其他費用,應按各受益單項工程以一定的比例共同分攤。其基本原則是:建設單位管理費由建筑工程、安裝工程、需安裝設備價值總額等按比例分攤;而土地征用費、勘察設計費等只按建筑工程分攤。
3、 新增固定資產價值的計算。計算以單項工程為對象,單項工程建成經有關部門驗收鑒定合格,正式移交生產使用,即應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一次性交付生產或使用的工程一次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分期分批交付生產或使用的工程應分期分批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
(二)流動資產價值的確定
流動資產價值的確定中,主要是存貨價值的確定,應區分是外購的還是自制的,兩種途徑取得的存貨其價值的計算是不一樣的。
(1)貨幣資金,即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包括在外埠存款、還未收到的在途資金、銀行匯票和本票等資金)。一律按實際入賬價值核定計入流動資產,
(2)應收和應預付款。其價值的確定,一般情況下按應收和應預付款項的企業銷售商品、產品或提供勞務時的實際成交金額或合同約定金額入賬核算。
(3)各種存貨是指建設項目在建設過程中耗用而儲存的各種自制和外購的各種貨物,包括各種器材;低值易耗品和其他商品等。其價值確定:外購的,按照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途中合理損耗、入庫前加工整理或挑選及繳納的稅金等項計價;自制的,按照制造過程中發生的各項實際支出計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