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Z204000 建設工程合同和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2Z204010 建設工程合同制度
2Z20401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定形式和內容(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
2Z204012建設工程工期和支付價款的規定
P114 刪除原教材(一)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的前提條件和支付程序的相關內容。增加(一)合同價款的確定中第三段和第四段的內容。
P114- P115 增加(二)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竣工結算和(三)合同價款的調整的相關內容。
22204013建設工程賠償損失的規定(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
2Z204014無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規定(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
2Z204015合同的履行、變更、轉讓、撤銷和終止(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
2Z204016違約責任及違約責任的免除(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
2Z204017 建設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性質與作用(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
2Z204020 勞動合同及勞動關系制度
2Z04021 勞動合同訂立的規定(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
2Z204022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
2Z204023 合法用工方式與違法用工模式的規定
P137 (一)勞務派遣單位下面增加2014年1月發布的《勞務派遣暫行規定》進一步規定的內容。
P137將原教材(一)勞務派遣單位下面第三段內容放到新教材標題(二)下面的內容中。
P138 刪除原教材(二)勞動合同與勞務派遣協議第二段的二、三句話的內容。增加勞務派遣協議應當載明的具體內容共計13條。
P138 增加(四)用工單位《勞務派遣暫行規定》進一步規定的內容及用工單位可以將被派遣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的情形的內容。
P139-P141 將原教材“三、勞務分撥企業”的全部內容改為“三、加強和完善建筑勞務管理”的相關內容。
2Z204024勞動保護的規定(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
2Z204025 勞動爭議的解決
P147一、勞動爭議的范圍根據2007年12月頒布的《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2001年4月頒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增加了第(6)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增加了第(7)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系后發生的糾紛;
P147 增加2006年8月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有關不屬于勞動糾紛情形的規定。
2Z204026 違法行為應承擔的法律責任(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
2Z204030 相關合同制度
2Z204031 承攬合同的法律規定(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
2Z204032買賣合同的法律規定(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
2Z204033 借款合同的法律規定(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
2Z204034 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
2Z204035 融資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P164 在(一)出租人身份的二重性增加了2014年2月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P165增加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的規定。
2Z204036運輸合同的法律規定(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
22204037 委托合同的法律規定(無實質性內容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