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背景資料
承包人與發包人依據《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簽訂了某水閘項目的施工合同,合同工期為8個月,工程開工日期為2012年11月1日,承包人依據合同工期編制并經監理人批準的部分項目進度計劃(每月按30天計,不考慮間歇時間)見表1
表1 進度計劃表
工程施工中發生如下事件:
事件1:由于承包部分施工設備未按計劃進場,不能如期開工,監理人通知承包人提交進場延誤的書面報告。開工后,承包人采取趕工措施,A工作按期完成,由此增加費用2萬元
事件2:監理人對隊閘底板進行質量檢查時,發現局部混凝土未達到質量標準,需返工處理。B工作于2013年1月20日完成,返工增加費用2萬元。
事件3:發包人負責閘門的設計和采購,因閘門設計變更,D工作中閘門于2013年4月25日才運抵工地現場,且增加安裝與調試費用8萬元
事件4:由于橋面板預制設備出現故障,F工作于2013年5月20日完成。
除上述發生的事件外,其余工作均按該進度計劃實施。
問題:
1、指出進度計劃表中TB、TE,TG所代表的工作起止時間。
2、事件1中,承包人在收到監理人通知后多少天內提交進場延誤書面報告,該書面報告應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3、分別指出事件2,事件3,事件4對進度計劃和合同工期有何影響,指出……分項目的實際完成日期。
4.依據《水利水電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09年版),指出承包人可向……人提出延長工期的天數和增加費用的金額,并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
1、TB:2012年12月11日-2013年1月15日
TE:2013年4月26日-2013年5月25日
TG:2013年5月26日-2013年6月30日
2、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內提交一份說明其進場延誤的書面報告。書面報告應包括:不能及時進場的原因和補救措施。
3、事件2,工作B計劃工期延誤5天,合同工期延誤5天,實際完成日期2013年1月20日;事件3,工作D計劃延誤10天,D總時差為25天,合同工期不延誤,實際完成日期2013年4月25日。事件4,工作F計劃工期延誤20天,F總時差為70天,合同工期不延誤,實際完成日期2013年5月20日。該工程實際完成時間為2013年7月5日。
4、承包人可索賠工期0天,可索賠費用8萬元。
因為只有事件3是發包人的責任,但事件3延誤工期10天小于總時差(25天),工期索賠不成立,費用索賠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