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指出上述整個事件中有哪些做法不妥,并寫出正確的做法。
答:上述整個事件中存在如下不妥之處:
1)施工總承包單位自行決定將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工程分包給了一家專業分包單位施工是不妥的,工程分包應報監理單位經建設單位同意后方可進行;
2)專業設計單位完成基坑支護設計后,直接將設計文件給了專業分包單位的做法是不妥的,設計文件的交接應經發包人交付給施工單位;
3)專業分包單位編制的基坑工程和降水工程專項施工組織方案,經施工總承包單位項目經理簽字后即組織施工的做法是不妥的,專業分包單位編制了基坑支護工程和降水工程專項施工組織方案后,應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后方可實施;
4)事故發生后專業分包單位直接向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上報事故的做法是不妥的,應經過總承包單位;
5)專業分包單位要求設計單位賠償事故損失是不妥的,專業分包單位和設計單位之間不存在合同關系,不能直接向設計單位索賠,專業分包單位可通過總包單位向建設單位索賠,建設單位再向設計單位索賠。
(2)三級安全教育是指那三級?
答:三級安全教育是指公司、項目經理部、施工班組三個層次的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的內容、時間及考核結果要有記錄。按照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規定:
1)公司教育的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規范、規程和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2)項目經理部教育內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3)施工班組教育內容是: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和崗位獎評等。
(3)本事故可定為那種等級的事故?請說明理由。
答:本起事故中3人死亡,1人重傷,事故應定為三級重大事故。因為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就認定為三級重大事故:
1)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
2)重傷20人以上;
3)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足100萬元。
(4)這起事故的主要責任人是誰?請說明理由。
答: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應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承擔。在總監理工程師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停止施工的情況下,施工總承包單位繼續施工,直接導致事故的發生,所以本起事故的主要責任應由施工總承包單位承擔。
5.某建筑公司承接了一項綜合樓任務,建筑面積109828m3,地下3層,地上26層,箱形基礎,主體為框架剪力墻結構。該項目地處城市主要街道交叉路口,是該地區的標志性建筑物。因此,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加強了對工序指令的控制。在第5層樓板鋼筋隱蔽工程驗收時發現整個樓板受力鋼筋型號不對、位置放置錯誤,施工單位非常重視,及時進行了返工處理。在第10層混凝土部分試塊檢測時發現強度達不到設計要求,但實體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鑒定,強度達到了要求。由于加強了預防和檢查,沒有再發生類似情況。該樓最終順利完工,達到驗收條件后,建設單位組織了竣工驗收。
問題:
(1)工序質量控制的內容有哪些?
答:工序質量控制的內容主要有:
1)制定工序質量控制的計劃;
2)嚴格遵守施工工藝規程;
3)主動控制工序活動條件的質量;
4)及時檢查工序活動效果的質量;
5)設置工序質量控制點。
(2)說出第5層鋼筋隱蔽工程驗收的要點。
答:第5層鋼筋工程隱蔽驗收要點:
1)按施工圖核查縱向受力鋼筋,檢查鋼筋品種、直徑、數量、位置、間距、形狀;
2)檢查混凝土保護層厚度,構造鋼筋是否符合構造要求;
3)鋼筋錨固長度,鋼筋加密區及加密間距;
4)檢查鋼筋接頭:如綁扎搭接要檢查搭接長度,接頭位置和數量(錯開長度、接頭百分率);焊接接頭或機械連接要檢查外觀質量、取樣試件力學性能試驗是否達到要求,接頭位置(相互錯開)數量(接頭百分率)。
(3)第10層的質量問題是否需要處理?請說明理由。
答:第10層的質量問題不需要處理,因為雖然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有資質的檢測單位鑒定強度滿足要求可以予以驗收。
(4)如果第10層實體混凝土強度經檢測達不到要求,施工單位應如何處理?
答:如果第10層實體混凝土強度經檢測東部到要求,施工單位應返工重做或者采取加固補強措施。
(5)該綜合樓達到什么條件后方可竣工驗收?
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承包商簽署的工程保修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