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某教學樓工程,建筑面積1.7萬平方米,地下一層,地上六層,檐高25.2m,主體為框架結構,砌筑及抹灰用砂漿采用現場拌制。施工單位進場后,項目經理組織編制了《某教學樓施工組織設計》,經批準后開始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根據現場條件,廠區內設置了辦公區、生活區、木工加工區等生產輔助設施。臨時用水進行了設計與計算。
事件二:為了充分體現綠色施工在施工過程中的應用,項目部在臨建施工及使用方案中提出了在節能和能源利用方面的技術要點。
事件三:結構施工期間,項目有150人參與施工,項目部組建了10人的義務消防隊,樓層內配備了消防立管和消防箱,消防箱內消防水龍帶長度達20m;在臨時搭建的95m2鋼筋加工棚內,配備了2只10L的滅火器。手提式滅火器直接掛在工人宿舍外墻的掛鉤上,其頂部離地面的高度為1.6m。
事件四:發現一只為宣傳企業形象,總承包單位在現場辦公室前樹立了公司旗幟,旗桿與基座采用預埋件焊接連接。
事件五:工程驗收前,相關單位對一間240m2的公共教室選取4個檢測點,進行了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的檢測,其中兩個主要指標的檢測數據如下:
問題
1.事件一中,《某教學樓施工組織設計》在計算臨時用水總用水量時,根據用途應考慮哪些方面的用水量?
2.事件二的臨建施工及使用方案中,在節能和能源利用方面可以提出哪些技術要點?
3.指出事件三中有哪些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4.事件四中,旗桿與基座預埋件焊接是否需要開動火證?若需要,請說明動火等級并給出相應的審批程序。
5.事件五中,該房間檢測點的選取數量是否合理?說明理由。該房間兩個主要指標的報告檢測值為多少?分別判斷該兩項檢測指標是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