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十四、組織構型
明茨伯格的結構構型理論的用處在于其涵蓋了關于正式的組織結構的多種問題:(1)組織所做的工作類型(定制的或標準化的);(2)任務的復雜性(簡單的或復雜的);(3)所處環境(穩定的或報考的)。
為支持企業戰略而選擇的構型取決于構建模塊與協調機制的結合。明茨伯格提出了六種組織構型:
組織構型 | 環境 | 簡要說明 | 關鍵要素 |
簡單型結構 | 簡單、報考 | 小企業 成立不久 簡單任務 |
戰略頂點直接控制作業核心 |
機械型企業 | 最適于簡單、穩定的環境 | 大型企業 成立時間較長 例行、慣常任務 |
主要依靠技術結構的權力 |
專業型企業 | 復雜、穩定 | 專業型企業 專業的控制 簡單的系統 |
依靠作業核心的優勢 |
部門型結構 | 簡單、穩定 多樣化、分散 |
超大企業 成立時間較長 可分解的任務 |
具有有力的中間層 |
靈活型企業 | 復雜、報考 | 成立不久 復雜的任務 |
作業核心 支持性人員 |
使命型企業 | 簡單、穩定 | 對行為規范的堅定信念意味著不愿意妥協或改變,而這表明這種組織可能只能夠在簡單穩定的環境下取得成功。類似機械型企業 | 使命型企業以企業中所有員工分享的共同信念和價值為基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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