樣本設計是審計抽樣的起始環節。在設計審計樣本時,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審計程序的目標和抽樣總體的特征。樣本設計的基本步驟有:一、確定測試目標,二、定義總體與抽樣單元,三、定義誤差構成條件,四、確定審計程序。
在樣本設計的幾個步驟中,各位考生應該特別關注定義樣本與抽樣單元的相關知識,這需要注冊會計師的主觀判斷,也有一些特殊的原則。
1、總體——在實施抽樣之前,注冊會計師必須仔細定義總體,確定抽樣總體的范圍。注意:注冊會計師應當確保總體的適當性和完整性。
2、定義抽樣單元——在定義抽樣單元時,注冊會計師應使其與審計測試目標保持一致。在控制測試中,抽樣單元通常是能夠提供控制運行證據的文件資料;在細節測試中,抽樣單元可能是一個賬戶余額、一筆交易或交易中的一項記錄,甚至為每個貨幣單位。
3、分層——如果總體項目存在重大的變異性,分層可以降低每一層中項目的變異性,從而在抽樣風險沒有成比例增加的前提下減小樣本規模。
注意:
第一,在實施細節測試時,注冊會計師通常根據金額對總體進行分層;
第二,對某一層中的樣本項目實施審計程序的結果,只能用于推斷構成該層的項目。如果對整個總體做出結論,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與構成整個總體的其他層有關的重大錯報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