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前任注冊會計師和后任注冊會計師的溝通
(一)前后任注冊會計師溝通的總體要求
1.前后任注冊會計師的含義
A.后任注冊會計師在獲得被審計單位的書面同意下,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底稿,但前任注冊會計師只允許查閱不允許復印或摘錄
B.在獲得被審計單位的書面同意后,在允許查閱工作底稿之前,前任注冊會計師應當向后任注冊會計師獲取確認函,就工作底稿的使用目的、范圍和責任等與其達成一致意見
C.如果期初余額利用了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審計結果,后任注冊會計師應在審計報告中說明這一事實,以明確責任
D.在承接委托后,雖然已征得被審計單位的書面同意,可以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底稿,考慮能夠對相關事項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后,后任注冊會計師決定不查閱前任注冊會計師的工作底稿
【答案】ABD
【解析】獨立地對本期財務報表審計并承擔責任是后任注冊會計師的責任,如果在審計報告中說明,則會使得預期使用者認為后任注冊會計師有向外推脫責任的嫌疑。如果前任注冊會計師決定向后任注冊會計師提供工作底稿,一般可考慮進一步從被審計單位(前審計客戶)處獲取一份確認函,以便降低在與后任注冊會計師進行溝通時發生誤解的
可能性。前任注冊會計師應當自主決定可供后任注冊會計師查閱、復印或摘錄的工作底稿內容。接受委托后的溝通與接受委托前有所不同,它不是必要程序,而是由后任注冊會計師根據審計工作需要自行決定的。
(四)發現前任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表可能存在重大錯報時的溝通
1.安排三方會談
如果發現前任注冊會計師審計的財務報表可能存在重大錯報,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提請被審計單位告知前任注冊會計師”。必要時,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要求被審計單位“安排三方會談”。
2.無法參加三方會談的處理
如果被審計單位拒絕告知前任注冊會計師,或前任注冊會計師拒絕參加三方會談,或后任注冊會計師對解決問題的方案不滿意,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對審計意見的影響或解除業務約定。具體講,后任注冊會計師應當考慮:
(1)這種情況對當前審計業務的潛在影響,并根據具體情況出具恰當的審計報告;
(2)是否退出當前審計業務;
(3)后任可考慮向其法律顧問咨詢,以便決定如何采取進一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