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集團審計業務的承接與保持
一、在承接與保持階段獲取了解
集團項目組應當了解集團及其環境、集團組成部分及其環境,以足以識別可能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對重要組成部分財務信息執行相關工作,集團項目合伙人應當評價集團項目組參與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工作的程度是否足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二、審計范圍受到限制
如果集團項目合伙人認為由于集團管理層施加的限制,使集團項目組不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由此產生的影響可能導致對集團財務報表發表無法表示意見,集團項目合伙人應當視具體情況采取下列措施:
?。?)如果是新業務,拒絕接受業務委托,如果是連續審計業務,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解除業務約定;
?。?)如果法律法規禁止注冊會計師拒絕接受業務委托,或者注冊會計師不能解除業務約定,在可能的范圍內對集團財務報表實施審計,并對集團財務報表發表無法表示意見。
注意:
即使接觸信息受到限制,集團項目組仍有可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然而這種可能性隨著組成部分對集團重要程度的增加而降低。
(1)如果該組成部分不是重要組成部分,且集團項目組擁有其整套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并能夠接觸集團管理層擁有的與該組成部分相關的信息,則集團項目組可能認為這些信息已構成與該組成部分相關的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如果集團管理層限制集團項目組或組成部分注冊會計師接觸重要組成部分的信息,則集團項目組將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三、業務約定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