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港澳居民參加考試報名條件
1.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有關要求,對符合財政部、人事部規定的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考試。
2.港澳居民在報名參加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規定,提交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和居民身份證明。
(六)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要求如下:
1.應屆畢業生是指在考試年度(2007年)可畢業取得高中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2.應屆畢業生報名時應攜帶以下材料: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能夠證明考生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準考證領取
(一)2006年11月13日至21日報名。
(二)省直單位報名點:
1.海口市解放西路12號6樓(電話:66219619,66113304)
2.海口市解放西路海城大廈503(電話:66220547,66226113)
(三)市縣報名點設在市縣財政局會計科(股)海南省會計系列考試報名點一覽表.doc
(四)2007年4月30日前考生到各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六、報名手續及注意事項
(一)報名者先到報名點領取(或從網站下載)報名表報名表.doc一式兩份、購買報名信息卡,填列完畢并經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及蓋章后,攜帶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黑白(約38mm*27mm、對比明顯)正面相片三張、學歷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跨年度報考人員須帶2006年度成績合格單)到報名點交驗報名。
(二)注意事項
1.考生需簽名承諾所提供的證件真實、完整,所添涂的信息卡信息正確,自行承擔由于上述原因造成考后成績無效和信息錯誤風險。
2.2006年度部分科目成績合格的中級資格報考考生應填涂2006年度檔案號,否則上年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
3.考生應在信息卡粘貼相片,請用指定雙面膠粘貼,按紅框內上、下方向正確粘貼,切勿倒貼,相片大小不能超出紅框范圍。
4.考生不能同時報考中級和初級資格,包括在不同報名點分別報考中、初級資格,否則取消其中之一。
5.中國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官兵及港澳居民參加考試的,其身份證號碼按照規定的方式由報名點工作人員填涂。
特別提醒:因報名信息卡內容由光電閱讀機自動讀入電腦,且生成準考證后不能更正考生信息。請報名人員務必自行核對,責任自負。
(三)報名費按瓊價費字[1997]124號文執行。
級別 |
報名費(元) |
報名資料費 | |
表、卡、雙面膠各一份 |
報名手冊 | ||
初級資格 |
90 |
1元 |
3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