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題
1.凡進入生產區域的罐、塔、釜、槽、球、爐膛、鍋筒、管道、容器等以及地下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閉場所內進行的作業稱為設備內作業。進入設備內作業的危險有:①中毒窒息;②火災;③爆炸;④觸電;⑤機械傷害;⑥墜落。
2.設備內作業應做好的安全防護措施有:
(1)設備內作業必須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并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2)進入設備內作業前,必須將該設備與其他設備進行安全隔離(加盲板或拆除線,不允許采用其他方法代替),并清洗、置換干凈。
(3)在進人設備前30min必須取樣分析,嚴格控制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濃度及氧安全指標, 分析合格后才允許進入設備內作業。如在設備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小時各取樣分析一次,如 發現超標,應立即停止作業,迅速撤出人員。
(4)采取適當的通風措施,確保設備內空氣流通良好。
(5)應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內照明電壓應不大于36V,在潮濕容器和狹小容器內作業應小于 等于12V,燈具及電動工具必須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
(6)進入有腐蝕、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料的設備內作業時,必須按規定佩戴合體防護用品和器具。
(7)在設備內動火,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證和履行規定的手續。
(8)設備內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并與設備內作業人員保持有效的聯系。
(9)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并有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必須立即撤出人員;若需繼續作業,必須重新辦理進入設備內作業的審批手續。
(10)作業完工后,經檢修人、監護人與使用部門負責人共同檢查設備內部,確認設備內無人員和工具、雜物后,方可封閉設備孔。
3.進入設備內動火,必須對設備內有害氣體以及氧含量進行監測。為保證設備內動火作業安全,應對檢修范圍內的所有設備和管線中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進行置換。
4.對于未知的危險因素辨識,可以采用系統安全分析法,如故障樹分析法、事件樹分析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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