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86)根據導致事故的原因、致傷物和傷害方式等將危險因素分為20類:
物體打擊
坍塌 車輛傷害
容器爆炸 機械傷害 瓦斯爆炸
其他爆炸 觸電 火藥爆炸
中毒和窒息 火災 冒頂片幫
淹溺 其他傷害 透水
鍋爐爆炸 起重傷害 放炮(爆破)
高處墜落
灼燙
(藍字) (紅字) (黑字)
(先寫紅字,在寫藍字,黑字不寫)
危險危害因素控制
二、事故預防對策的基本要求:
1、 預防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危險有害因素;
2、 排除工作場所的危險和危害因素;
3、 處置危險和危害物并降低到國家標準規定的限值內;
4、 預防生產裝置失靈和操作失誤產生的危險和危害因素;
5、 發生意外事故時,為遇險人員提供自救和施救條件。
三、選擇預防對策原則:針對性、可操作性和經濟合理性。
四、事故預防優先原則:消除、預防、減弱、隔離、連鎖、警告。
五、控制危險、危害因素的對策:
1、 改進工藝過程、機械化、自動化;
2、 設置安全裝置;
3、 預防性的機械強度試驗;
4、 電氣安全對策;
5、 機械設備的維護保養和計劃檢修;
6、 工作地點的布置與整治;
7、 個人防護用品。
六、報告事故的內容:
1、 事故發生單位概況;
2、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 事故的簡要經過;
4、 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 已經采取的措施;
6、 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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