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最后一次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于本周末(12月1日、2日)開考,在考前最后幾天里,小編陸續整理考前需注意的事項總結給考生們,預祝大家考試順利通過。
證券從業資格考試違紀處理:
(一)參加考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該科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并在一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中國證券業協會將相關信息記入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系統:
1、攜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未按規定放在指定位置;
2、翻看手機等具有通訊、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的;
3、在考場或者其他禁止的范圍內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他人考試行為的;
4、在考試期間旁窺、交頭接耳或者互打手勢的;
5、未經考場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6、將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離考場的;
7、抄襲或幫助他人抄襲與考試內容相關材料的;
8、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
(二)參加考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該科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并在兩年內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中國證券業協會將相關信息記入證券從業人員誠信信息管理系統;證券從業人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中國證券業協會還可注銷該從業人員的執業證書,三年內不受理其執業注冊申請:
1、教唆、組織或參與團伙作弊的;
2、由他人冒名代替參加考試或者冒名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3、使用攝錄設備獲取考試內容的;
4、利用手機等無線通訊設備或者其他技術手段接收或發送與考試相關信息的;
5、使用或提供偽造、變造的身份證件的;
6、嚴重擾亂考場秩序,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進行的;
7、在考試時間,在考場或附近禁止的區域內,不服從勸告,且威脅、侮辱、誹謗考場工作人員的;
8、毆打或報復考場工作人員,造成考場工作人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
9、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違紀申訴
(一)違紀考生(非從業人員)對涉及本人的違紀處理不服的,可以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提出復議申請。違紀考生(從業人員)對涉及本人的自律懲戒措施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券業協會提出復議申請。
(二)考生提出復議申請的,應當提交申訴書,申訴書可通過郵件方式發送(kaoshi@sac.net.cn)??忌岢錾暝V,應當實事求是,申訴證據應當真實準確充分,不得捏造事實、誣陷他人。
(三)申訴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1、申訴人姓名、單位、聯系方式及其他基本情況;
2、申訴的事項、理由和要求(附申訴人簽名、申訴時間);
3、申訴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四)中國證券業協會自接到考生申訴書起十個工作日內,將核查結果告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