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咨詢,是指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機構及其投資咨詢人員以下列形式為證券投資人或者客戶提供證券、期貨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直接或者間接有償咨詢服務的活動。
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必須依照《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 取得中國證監會的業務許可。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均不得從事本辦法第二條所列各種形式證券投資咨詢業務。
申請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通過了改革前證券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分析科目取得證券從業資格;或者通過改革后專項業務資格考試。
(二)被證券公司、投資咨詢機構或資信評級機構聘用;
(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教育部認可的);
(六)具有從事證券業務兩年以上的經歷;
(七)未受過刑事處罰;
(八)未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證券市場禁入者,或者已過禁入期的;
(九)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十)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注冊:證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常見問題解答
行業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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